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求有哪些?
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求有哪些?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发现合同的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按照有关规定,其可以提出撤销合同,要求重新签订。重大误解、有失公平等都属构成合同撤销的因素,但是必须符合条件才行。那么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并导致了合同的订立,从而使当事人能主张撤销合同。在法律上,一般的误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销。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使误解的一方的订约目的不能达到。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表意人的自己过失行为造成的,即由其不注意、不谨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按误解处理。任何人都应当对其故意行为负责,如果表意人在订约时故意保留其真实的意志,或者故意与对方订立看似与实际不符的合同,或者明知自己已对合同发生误解而仍然与对方订立合同,均表明表意人希望追求其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效果,在此情况下并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不能按重大误解处理。4、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可能对误解人造成较大损失。正是由于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发生认识的错误,并基于此种错误认识而订约,必然会影响到其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才能称为重大误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误解会给误解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法律正是从保护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误解方的利益出发,才允许其撤销或变更合同。
二、重大误解是否属于法定撤销事由?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定撤销事由,除了重大误解之外法定撤销事由还有:显失公平(民法通则第59条)。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是在民法意思表示中仅可撤销的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撤销权而产生的。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对这四种行为行使撤销权。因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使得该项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其原理在于当事人所撤销的是该项行为。所谓的撤销是原本存在的可撤销的行为归于消灭。综上所述,按照规定,重大误解民法总则构成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由于误解行为导致合同当事人意思表达并非真实所想、合同当事人因为误解的存在发生较大损失。只有这些条件都具备了,合同当事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
总结: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求有哪些?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发现合同的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按照有关规定,其可以提出撤销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商业秘密都包括哪些内容
商业秘密都包括哪些内容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
·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
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一、法律规定开庭次数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
·试用期内出了事故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内出了事故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
·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换为租金可以吗?
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换为租金可以吗?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可能会约定保证金,保证金是独立于租金之外的,其实就是提前放些钱在出租方,一旦承租方违约或者损坏物品时,防止承......
·天有不测风云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对于一些在建筑工地就职或者经常在室外进行作业的职工来说,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因为这些工作环境下,要接触的危险物品很多,所以工作时的风险也很大,那么一旦发......
·自诉案件法院拒绝受理怎么办
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
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求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