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制订了计划生育政策。为了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实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就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缴纳。那么,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呢?我们先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具体介绍。
  一、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生育子女,社会抚养费应当如何缴纳?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我国《计划生育法》第3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
  社会抚养费所在地区的计生部门征收。请参阅《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的规定。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程序可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三、社会抚养费不重复征收的原则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5条第2款规定:不得因同一事实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重复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我们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是有计划生育部门来进行征收的。但是,在征收的过程中,为了使征收工作更加方便,可以委托基层部门进行征收。但是,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一定要依法执法。
  
  
  
总结: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制订了计划生育政策。为了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实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就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运输快递如何收取保价费?
      快递如何收取保价费?每个快递公司的保价收费都是不同的,如顺丰快递的保价费用是收取保价金额的千分之五进行收取,如果保价3000元,那么就要收取15元的手续费。而如韵达快递,是按百分之三收取......


·怎样才算遗弃罪?
      在现实生活中,遗弃的行为是比较常见的。如果在一定的条件下发生遗弃的行为,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遗弃罪。我们知道,任何罪名的成立,都有一定的构成条件,遗弃罪也不例外。......


·单位犯罪能否立功?
      单位与纯粹的自然物质系统的根本性区别在于前者包含着人的因素活动,包括人的主观意识活动和作为主观意识活动外化的人的行为,而后者则不包含人的因素的活动。并且,前者所包含的人的因素的活动......


·管辖权的转移不受理是合法的吗?
      管辖权的转移不受理是合法的吗?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


·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个家庭的兄弟姐妹为了家庭的财产而反目成仇,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签订协议来进行处理,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能够避免分家之后的一些矛盾纠纷,保......


·公司法解释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解释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司设立之后,并非是永久存续的,在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由,或者一些法律规定的事由之中,公司的设立人是会宣布......


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