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室内的噪声检测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室内的噪声检测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所谓噪音是指一切干扰的声音,不管其是否悦耳。为了保障公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国家对个人区段的噪音标准做了严格的限定,在不同的生或区域,室外、室内的噪声检测标准是不一样的。室内检测标准是什么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室内的噪声检测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一、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2 型及2 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3785 和GB/T 17181 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注:现场普查达到Ⅲ型仪器要求,一般现场测量达到Ⅱ型仪器要求)。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GB/T 15173 对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快慢档要求视周围主要声源而定)。
  
  二、测点选择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
  
  1、一般户外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 高度处。
  
  2、1.2 m 以上。c)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 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 m,距窗约1.5 m 处,距地面1.2 m~1.5 m 高。开窗情况下测量。
  
  三、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 m/s 以下时进行。四、监测类型与方法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环境噪声监测分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两种类型。
  
  1、声环境功能区监测
  
  (1) 监测目的
  
  评价不同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的声环境质量,了解功能区环境噪声时空分布特征。
  
  (2)定点监测法
  
  监测要求选择能反映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监测点1至若干个,进行长期定点监测,每次测量的位置、高度应保持不变。
  
  3、 普查监测法
  
  (1)监测要求将要普查监测的某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格,网格要完全覆盖住被普查的区域,且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100 个。测点应设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测点条件为一般户外条件。监测分别在昼间工作时间和夜间22:00-24:00(时间不足可顺延)进行。在前述测量时间内,每次每个测点测量10min 的等效声级Leq,同时记录噪声主要来源。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2)监测结果评价将全部网格中心测点测得的10min 的等效声级Leq做算术平均运算,所得到的平均值代表某一声环境功能区的总体环境噪声水平,并计算标准偏差。根据每个网格中心的噪声值及对应的网格面积,统计不同噪声影响水平下的面积百分比,以及昼间、夜间的达标面积比例。有条件可估算受影响人口。
  
  (3)类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
  
  四、测量记录
  
  测量记录应包括以下事项:
  
  1、日期、时间、地点及测定人员;
  
  2、使用仪器型号、编号及其校准记录;
  
  3、测定时间内的气象条件(风向、风速、雨雪等天气状况);
  
  4、测量项目及测定结果;
  
  5、测量依据的标准;
  
  6、测点示意图;
  
  7、其他应记录的事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方式,人们在有了收入保障后,在购房时通常会提出选购室内的噪声检测标准较高的小区。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该检测标准包含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包括测量的仪器,在何处测量等,在测量后,还需保留测量记录。
  
  
  
  
  
总结:室内的噪声检测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所谓噪音是指一切干扰的声音,不管其是否悦耳。为了保障公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国家对个人区段的噪音标准做了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农村安置房离婚分割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城镇化的国家,城市和农村之间由于历史环境和地理条件的差异,在国家的一些政策上面也有一些区别。在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上面,城市和农村就不一样了。农村还涉及到安置房的处理。那么......


·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
      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归入工伤范围。《意见》中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致其伤害的“机动车”属于《中......


·著作权人的财产著作权包括什么
      在我国,现在越来越讲求个人的著作权了,人们对于著作权也是越来越重视。但是,有很多人不是很清楚到底什么是著作权人的财产著作权,对于其中包括哪些内容也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对这个问......


·民法总则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现如今,网游已经极大的融入到了人们的生活当中。对于绝大多数年轻人......


·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有效吗?
      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有效吗?有效,但需要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


·新刑法侵占40万判几年
      职务侵占40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罪。4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


室内的噪声检测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