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二手房买卖市场越来越火,吸引了许多购买者的眼球。但是,
如今,二手房买卖市场越来越火,吸引了许多购买者的眼球。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因二手房带来的纠纷也不断增多。为了减少二手房纠纷,作为购房者就要事先了解清楚二手房交易时的风险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交易时的风险包括哪些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主要有现在有的中介公司骗人的方式,除了吃差价外,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消费者买、卖房子时,和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只收钱,不办事。2、乱收中介费,房子还没看,先让买主交几百甚至几千元看房费。3、收了购房款,立即卷铺盖逃走。4、搞房源欺诈,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房源。5、虚夸房屋面积,一套房夸大五六平方米甚至十多平方米。6、转卖买主或卖主,中介公司成了“二道贩子”。不少中介公司内部卖房源,一套房子,再卖给其他代理,中介公司联合起来赚看房费、中介费。7、串通业主引买家上钩,骗取定金,不少中介公司还和卖家串通一气,热情地让买家看房验房,等买家有意交纳了定价后,卖家却突然反悔,称房屋不卖了,而买家交纳的定金,中介却不退还,和卖家私分。
二、如何防范二手房交易的风险?
(一)风险防范一——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品牌中介公司。
1、要认真、仔细地查看中介公司营业执照,以确定该公司的营业资质,及中介业务范围。中介机构必须具备四证,分别为《房地产经纪位资格证书》、《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工商营业执照》)。2、查看该中介公司的注册资产额,公司规模庞大,资金实力雄厚的中介公司,可以轻易解决资金运转问题。3、注重留意细节。就是您在跟中介公司打交道的时候,凭你们的人生经验去判断,给你服务的这个经纪人,是不是值得信赖的,他在做事时是不是认真负责。
(二)风险防范二——防范假冒个人收购房屋
现二手房市场存在一批不法小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因此千万不要忽视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才是出售房屋的关键步骤。
(三)风险防范三——严谨签订合同,核实买卖双方身份
目前多数中介使用的合同均由自己自行制定,格式、内容很不规范。中介方对于违约责任都采用了极其含糊的表述方法。此外,合同过于简单,细节问题缺乏约定,一些当事人自己写的合同甚至只有一两页纸,等到发生了问题才发现很多事项都没有约定。因此,看清合同条款签署购或售房合同时,必须要求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三方同时签约,并且谨慎、认真地审查合同上所有条款的内容,尤其是一些涉及费用分担、缴/收房款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方面条款。除此以外,最好把中介佣金也一并写进购或售房合同。相关的合同、票据原件都必须妥善保管,一旦发生任何消费争议,亦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签署购(售)房合同时,必须要求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三方同时签约。除此以外,最好把中介佣金也一并写进购(售)房合同。
(四)风险防范四——交验环节不可少
不法中介不协助买卖双方完成物业交验,可能出现买方入住后发现原业主的供暖费、物业费等大笔费用拖欠,但是已经将房款付给业主,只能个人承担。因此,交验环节不可少。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后付剩余房款。在购房的过程中,才能事先采取措施进行避免,这也是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一种手段。而关于二手房风险的防范,关键还是在于您自身掌握风险防范的技巧。因此,认清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哪些风险,规避不法分子布下的陷进对于您非常重要。
总结:如今,二手房买卖市场越来越火,吸引了许多购买者的眼球。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因二手房带来的纠纷也不断增多。为了减少二手房纠纷,作为购房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超载如何处罚:交通安全法有规定
超载如何处罚:交通安全法有规定,任何载物品的货车,都要按照核定的载重量来装货,货物超载的话,货物容易丢失、遗漏,严重的会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重伤到人或者是致人死亡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全责处理怎么做?
一、发生交通事故全责处理怎么做?发生交通事故全责处理怎么做的答案是:在事故认定书认定一方构成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况下,自然是一方全责,一方无责,此时如何解决因事故带来的赔偿事宜,我们需......
·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仲裁是通过官方部门来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所以,纠纷当事人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来“通知”该部门帮助解决纠纷,同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法定许可的人才能参加劳动仲裁。那在实践中......
·辞职工厂不放人走怎么办?
辞职工厂不放人走怎么办?一、辞职工厂不放人走怎么办?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股权转让后能否撤销?
股权转让后能否撤销?股权转让现如今已不再是新鲜词汇,由于公司设立的门槛较低造成大大小小的公司不胜枚举,拥有公司股权的董事由于各种原因都有可能进行股权转让,转让股权也是股东的基本权利......
·解决农民工欠薪新方法有哪些?
解决农民工欠薪新方法有哪些?1、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劳......
如今,二手房买卖市场越来越火,吸引了许多购买者的眼球。但是,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