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重伤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人们之间的民事纠纷时常发生,一般小事通过协商就可以解决了,但是有的时候需要诉诸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司法鉴定是许多案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司法鉴定重伤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司法鉴定重伤的具体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问题。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第一步需要当事人进行委托,紧接着就是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了接下来是初次鉴定、补充鉴定以及重新鉴定,最后由专业人员出具鉴定文书。如果您对于司法鉴定重伤的具体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咨询。
总结:在现代这个社会,人们之间的民事纠纷时常发生,一般小事通过协商就可以解决了,但是有的时候需要诉诸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司法鉴定是许多案件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
·打架斗殴协调赔偿可以吗?
打架斗殴协调赔偿,应当根据故意伤害罪确定赔偿事项,如果罪犯在审查期间积极赔偿受害人,双方就经济赔偿达成协商,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可以不起诉,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致残费,精神......
·不批捕取保候审解除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不批捕取保候审解除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检察院不批捕被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
·何谓遗嘱信托?
何谓遗嘱信托?遗嘱信托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去世后各项事务的信托业务,是个人信托特有的业务,又称为身后信托,那在现实生活中,受托人该怎么执行遗嘱信托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嘱......
·劳动合同签了之后可以走人吗
劳动合同签了之后可以走人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一)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
·老公限制老婆自由犯法吗
原则上限制别人自由是犯法了,就算夫妻间限制也是属于违法的。不过,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
司法鉴定重伤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