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哪些情况下单位能够开除员工

  在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情况下,不用提前30日通知员工,同时也不用支付代通知金,开除行为是可以马上尚小的。但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也是不允许单位随便开除员工的,此时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况才行。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单位能够开除员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哪些情况下单位能够开除员工
  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要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或者是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或者是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开除是解除被处分人与行政机关人事关系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被开除后,被处分人不再具有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身份。
  二、开除员工争议怎么处理
  受到开除处分的职工对处分不服,与企业发生争议,就称为开除争议。在判断现实生活中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开除争议时,应主要看企业最终处理结果,而不是看其处理的原因。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原因、依据多种多样,有的因职工违反纪律,有的是因职工破坏了企业规章(包括分房规定、计划生育规定等),有的是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的是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也有的是依据企业规章。无论用人单位以何种理由、何种依据,也无论理由、依据正确与否,只要是对职工实施了开除处分,就涉及职工最大的劳动权利,职工对开除处分不服而发生争议,就属于开除争议。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只要争议当事人提出申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就应当受理,而不应以开除的原因、依据不当或受理后很难处理作为不予受理的理由。
  开除争议的主要处理依据:????
  目前,处理开除争议主要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有《企业职工奖惩暂行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等等。此外,企业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也可作处理依据。在不符合单位能够开除员工的情况时,若单位一意孤行将员工开除了的话,这时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就需要实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作为员工也要知道在单位违法开除的时候,自己可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进行维权,这样才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总结:在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情况下,不用提前30日通知员工,同时也不用支付代通知金,开除行为是可以马上尚小的。但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也是不允许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最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征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征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征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爱华镇,平均补偿标准:5009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幸福镇、茂兰镇、漫湾镇,平......


·职务犯罪是一种应受刑罚是什么?
      职务犯罪就是指一般的工作人员,比如集团企业,公司等高层的职员,因为手上握着实权,所以利用职务的便利从而做一些违反法律的行为。包括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甚至是国家领导人等,这样的行为都是......


·企业债券怎么买卖?如何进行买卖?
      企业债券怎么买卖?如何进行买卖?企业债券怎么买卖如何进行买卖1、一级市场:网上申购网下配售投资者在一级市场投资公司债时,网上认购一般是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即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
      罪名的构成要件都是涉及到了四个方面,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其中有部分罪名的主观方面是比较相似的,但从整体上来看,构成要件的内容却不是完全一样的。那其中寻衅滋事罪的主......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条件存在的担保方式有几种?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条件存在的担保方式有几种?一、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条件存在的担保方式有几种?担保方式有四种(1)个人财产担保:法院接受的申请人个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标的种类较为严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以往建筑工程行业缺少统一的质量标准,因此行业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事情屡禁不止,相关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去处罚质量严重不达标的施工方。所以国家为了解决这些现象制......


在哪些情况下单位能够开除员工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