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不安抗辩权是相对于后履行一方的请求权而言的。那么,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须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先履行义务。
2、须先履行一方尚未履行义务。如果先履行义务一方已经履行了义务,即使后履行一方有不能履行情事发生,先履行一方只能通过违约请求保护其权益,不能主张不安抗辩权。
3、须后履行一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后履行一方有下述情形时,先履行一方可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订约后财产显形减少,使合同履行有重大危险。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如当事人将主要资产转移使担保债务履行的财产数量显著减少危及债权实现的。但应当注意的是,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的行为须以逃避债务为目的,且该种行为足以危及本合同先履行一方债权的实现。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如后履行一方有多个合同义务未能按期履行,或陷于其他信誉危机的。
(4)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条款,凡效果上与前述列举情形类似者,均可发生不安抗辩权。如特定物买卖出卖人将物品卖与他人,买受人可以拒绝先行付款,并可解除合同。再如,甲承诺在某日前用某油船运输石油给乙,但在履行期到来的数日前,该油船尚在数千里之外的地方,按运行速度判断,甲不可能在履行期内将石油运到,则乙可拒绝先行付款。
4、须后履行一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发生在合同订立以后。如果发生在合同有效订立之前,则一般适用欺诈或错误等规则以保护一方当事人利益,没有必要主张不安抗辩权。例如:濒临破产的A公司故意隐瞒其不能实际履行合同的情况,而与B公司签订合同,则B公司得基于受欺诈订立合同而主张合同可撤销;但如果A公司在订立合同当时具有履行能力,其后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则B公司仅得依不安抗辩权拒绝依合同先为履行。
二、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不超过30天),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
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则发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我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后履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进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先履行方提供了明确的救济。(发解除合同书)
另外,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负有举证和通知两项法定的附随义务。
从上可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需要法定的情形才能成立的,并且在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过程中,先履行方还负有举证和通知的义务。如果不予通知后履行方,不安抗辩权也不能成立。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们。
总结: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有哪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办理入职之后可以不上班吗?
新员工在被用人单位录用之后,会被要求办理入职手续。一般来说,入职手续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保以及工资卡的办理等等。不过一些新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觉得自己并不适合新工作,那办理入职......
·不动产物权的指示交付的条件有哪些?
不动产物权的指示交付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
·探视权可以无限探视吗?
随着男女双方地位逐渐的趋于平衡,家庭矛盾也爆发的越来越多。女性经济能力在进步,思想意识也在加强。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新观念的接受能力也越来越强。婚姻不再是老一辈眼中一辈子的......
·合同纠纷保存证据怎么操作
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这样最后才有可能比较好的维护自身权益。证据在收集了之后,就会涉及到保存的问题。那么合同纠纷保存证据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
·一、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先垫付?
一、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先垫付?(一)、保险公司凭交警部门出具的《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划款救治医院帐户。(二)、申请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条件1、肇事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2、......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算诈骗吗?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算诈骗吗?诈骗后一直在还钱不算诈骗。诈骗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