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

  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国有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是土地的使用人合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一项权利,我们都知道想获取土地的使用权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但如果土地的使用人去世了,可否使用继承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呢?我们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的相关法律资料。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二、
  ?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三、
  ?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四、哪些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1、承包经营权,但是收益可以继承。2、与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财产权。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综上可知,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是要看情况的。一般来说,如是通过招标,拍卖等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理应有权继承土地的使用权。但如不是通过招标、公开协商等途径获得土地,或者土地是国有土地则就不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国有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是土地的使用人合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一项权利,我们都知道想获取土地的使用权有出让、划拨、转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都是怎么规定的
      平时您肯定不会详细的去了解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但实际上遇到工伤以后,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最重要的法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员工本人只要详细的了解过工伤保险条例以后,就知道如何依法处理自......


·商标被包含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商标被包含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商标被包含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以前按照具有商标专用权进行处理并已经执行的,是否也因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始即不存在”而重新......


·犯罪中止结果怎么判罚?
      犯罪中止结果怎么判罚?《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


·交通肇事要赔偿哪些损失
      交通肇事要赔偿哪些损失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金额:损害赔偿的数额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


·离婚后的孩子还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的孩子还有继承权吗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


·夫妻婚内负债离婚时怎么判
      婚内负债离婚时怎么判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


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