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我们知道,农村的大部分耕地都是集体土地,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时候,就会发放相应的补偿款,我们知道,国家给于集体土地的补偿款是发到集体后再进行分配的,那么,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单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 ?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方法
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⑤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 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文章介绍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中有属于集体的财产,土地上的青苗作物和一些安置费属于个人的财产,安置补助费是支付给安置单位。这些补偿款具体是多少则要根据每个地方的具体政策规定。
总结: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我们知道,农村的大部分耕地都是集体土地,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时候,就会发放相应的补偿款,我们知道,国家给于集体土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是什么?
随着产品质量的不断被质疑,越来越多的虚假产品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国家不得不对公司这种制假售假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对于这种责任最大的就属行政机关了。他们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机构......
·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合同是在法律中起到保护作用,维护双方权益,合同有设立、变更、终止。当我们遇到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形变更时,最重要的是了解清楚合同变更的原则和所需条件,以保证更改......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利公告日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的起算点......
·当事人会收到法院立案短信通知吗?
一、当事人会收到法院立案短信通知吗?当事人不会收到法院立案短信通知,院立案后会先打电话要求当事人去法院领取。如当事人不领取的,法院会采取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
·谁可以提出监护权撤销申请
对于监护权,在确定之后其实也是有可能被撤销的,但通常情况下撤销监护权需要有一定资格的人提出申请才可以。那具体来说,哪些人可以提出监护人撤销申请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
·淮阴区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淮阴区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拆迁补偿政策一直是我国城镇以及农村居民关注的热点之一。在我国,各省市都在我国的拆迁补偿条例的统筹下制定了适合自身情况的拆迁补偿政策。对拆迁户来讲,把握......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