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辞退福利的享受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时候,首先需要看单位辞退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同时也要了解清楚,自己在被辞退之后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在辞退福利的享受条件方面,这是很多劳动者都不清楚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辞退福利的享受条件有哪些
  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企业应当确认由于辞退福利而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
  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
   二、辞退福利确认时应注意的问题
  (1)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由企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达成一致意见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
  (2)如果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还在制定和讨论中,未最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对该项辞退福利不能确认。
  (3)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准备辞退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辞退补偿金额;以及实施辞退的时间。
  (4)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必须制定的较为完整,已具有可操作性,这是评判能否即将实施的标准。
  (5)企业在制定辞退计划和提出裁减建议时就可以确认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需要等到实际支付补偿款时再进行确认。
  (6)要求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是因为只有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具有不可撤销性,才能保证会计确认和计量具有可靠性,否则在会计上无法对该项辞退福利进行确认和计量。
  (7)辞退福利的支付应全部计入当期费用。因为该笔款项的支付,并不是职工为企业提供了服务,而是企业要辞退职工,而被辞退职工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就不能计入资产成本。
  (8)实质性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支付的,视同符合确认条件。
  若劳动者想要在被单位辞退之后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待遇,那么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而具体辞退福利的享受条件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当然,在确认辞退福利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做出了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时候,首先需要看单位辞退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同时也要了解清楚,自己在被辞退之后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需要符合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办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办遗嘱?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故此宅基地不能订立遗嘱。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可继承,根据“房地一致”原则,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也就等于......


·私营企业职务侵占罪怎么量刑?
      私营企业职务侵占罪怎么量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一,当事人声带因交通事故损伤怎么赔偿
      一,当事人声带因交通事故损伤怎么赔偿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


·福建省投标保证金比例是怎样的?
      招标投标,可能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比较陌生的,但是对于一个大型的企业来说,招标投标活动是非常熟悉的,因为毕竟在整个企业的运行过程当中,如果要投标的话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


·专利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确定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一、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


·江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江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直接关系到人们利益所得的一些事情,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希望迫不及待的得到最新的消息的,类似于征地补偿有很多人没办法耐心的等到工作人员前来告知,都试......


辞退福利的享受条件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