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手续有哪些

  离婚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手续有哪些 一、离婚后离婚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看的几种情况
  1、最正常的办理方法是,让你前夫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最好是有你前夫陪同,一起去镇上的城建部门和国土部门分别把房证和土地证做遗失公告。公告期满后,补发出房证和土地使用证。然后把房证过户,过户完房证后,才能过户土地证。
  (注意的是:当房屋所有人发生变更的时候,例如买卖,赠与、继承的情况下,是先办理房证,然后变更土地证。当如果涉及到新建或是翻建,必须先办理土地证,然后才能办理房证。)
  2、按照新批土地的程序办理
  所谓新批土地就相当于按照新建房屋的程序来办理土地使用证,你这样去村建办,人家当然要找你要土地使用证。
  1)要到国土所办理预审,工作人员会给你个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你要回到村里让村书记给你填一下,然后村民代表都要签字按手印。另外要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正常情况国土所人员还要连同县级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去现场踏查。
  2)办理完预审后,还要在国土部门办理建房审批,这个需要城建部门(有的地方叫城建所,有的地方叫房管所,就是办理房证的地方)出一套选址意见书。
  3)建房手续办完后,才能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之后才可以发放土地使用证。拿到土地证后,你就可以去办房证了。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综上所述,离婚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是双方离婚后财产处理的一种方式,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变更,只有完成土地更名的法律手续继受人才能行使入地使用权获得相应的法律权利,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旦发生土地更名的纠纷就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个时候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以保障继受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离婚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手续有哪些一、离婚后离婚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看的几种情况1、最正常的办理方法是,让你前夫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最好是有你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什么是商号出借?
      什么是商号出借?商号所有人可以对自己所有的商号进行处置,包括转让和出借,但是我国法律对于商号的出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很多人急切的想了解商号出借的相关问题,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这篇文......


·常见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
      常见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随着人们对专利保护意识的提高,专利侵权纠纷也成为了如今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但不管是怎样的专利侵权纠纷,肯定都是由具体的侵权行为的。那么现实中,常见专利侵权行为......


·交通意外听力十级伤残需要赔偿多少
      交通意外听力十级伤残需要赔偿多少?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


·管辖权的转移分几种情况
      管辖权的转移分几种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两种:(一)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移有两种情况:一是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管......


·县人劳局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
      县人劳局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


·起诉后撤诉诉讼时效中断了吗
      起诉后撤诉诉讼时效中断了吗起诉后主动撤诉诉讼时效会中断,《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有起诉的权利,也有撤......


离婚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手续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