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公证继承该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公证继承该如何办理? 一、需要的材料
  1、遗嘱及其真实性证明
  2、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全体继承人名单,若有第一程序(配偶、父母、子女)的,不必提供第二程序的
  3、无其他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或遗嘱指定剥夺其他继承人继承权的证明
  4、行使继承权的继承人的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
  5、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出让合同原件
   二、办理办法
  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实践中,公证书确认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亦为房屋主管部门变更登记所接受。
  1、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
  2、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先要区别所继承的农村房屋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再要看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申请人除了向公证处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外,申请人还要向公证处提供建房审批表。所有继承人应当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此外还要向公证处提供村(居)关于被继承人的死亡、亲属关系证明、房屋现状照片等。依据不同的继承情况,公证处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是对于土地使用证必须是原件才可以。如果继承土地使用证的涉及人员较多,且有纠纷发生难以协商解决的,可以携带起诉状到法院起诉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总结:土地使用证公证继承该如何办理?一、需要的材料1、遗嘱及其真实性证明2、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全体继承人名单,若有第一程序(配偶、父母、子女)的,不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离婚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离婚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一、离婚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离婚诉讼标的额的意思指的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如果是离婚财产分割,那么离婚诉讼标的就是财产。每个不同的诉讼之间......


·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基本含义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


·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1)必须捏造犯罪事实。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


·物管侵权责任如何来进行承担?
      物管侵权责任如何来进行承担?一、物管侵权责任如何来进行承担?(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


·看具体情况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驾驶证没被扣留
      看具体情况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驾驶证没被扣留,就可以开车,否则,不可以开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


·一、父亲没有立遗嘱后妈的儿子能继承财产吗?
      一、父亲没有立遗嘱后妈的儿子能继承财产吗?继母的孩子和父亲形成扶养关系的就可以继承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


土地使用证公证继承该如何办理?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