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诉讼中被告下落不明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原告都是在的,很多时候就是找不到被告,就包括在一开始起诉的时候被告就下落不明,甚至还有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不见了。那么,离婚诉讼中被告下落不明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管辖权的确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但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所采取的证明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亲戚或双方亲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出具的证明;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被告单位出具的证明。对派出所和村(居)委会的证明,因基层组织与被告的居住、生活最为紧密,有能力获知被告的去向,且无个人情感因素,对其证明的效力,可以相信。
  二、应诉材料的送达
  由于离婚案件的被告下落不明,正常采取的方式只有公告送达。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方式,通常采取的是当地张贴公告和报纸公告。当地张贴公告的优点是:1、当地知道被告下落的群众,可以及时通知被告;2、原告的离婚诉讼可以在群众中引起反响,法官可能接收到有利于被告的信息,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判决;3、当地张贴公告能够减少时间,减少程序,节省资源。但对于下落不明一方是外地人的,通过报纸公告和当地张贴公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更有利于保护被告的权利。
  三、案件的判决
  《婚姻法》准予离婚所确定的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配偶的一方应当知道另一方的去向,如果不让对方知道自己在何处,夫妻之间的各项义务也就无法履行,夫妻关系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有何夫妻感情。故而该类案件只要能确定被告下落不明时间在一年以上,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下落不明的一方是外地人,经邮寄户籍所在地亦无人接收的,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户籍登记中有很多“空挂户”,仅依据户籍登记确定公告送达,很可能会导致当事人失去举证的权利。因此对该类案件第一次诉讼,判决不准离婚为宜。要是离婚诉讼中被告下落不明的,此时要看具体找不到人的阶段是什么时候,若起诉离婚的时候就找不到人,那么此时原告可以在自己的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而法院也是会受理离婚案件的,按照规定的程序作出审理之后就会进行判决。
  
  
  
总结:离婚诉讼中原告都是在的,很多时候就是找不到被告,就包括在一开始起诉的时候被告就下落不明,甚至还有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不见了。那么,离婚诉讼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婚姻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婚姻成立与婚姻生效,其实是两回事。其中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肯定是要先成立了之后,才能具体说是否有效。当然,不管是成立还是生效都是受一些要件限制的,那么婚姻成立要件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


·我们每个人辛辛苦的为公司做了自己应做的事情,就应该得到应得的
      我们每个人辛辛苦的为公司做了自己应做的事情,就应该得到应得的收入,这个收入也就是所谓的工资,那么在劳动合同法当中,工资有哪几个方面构成以及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今天,我们就为您一一解......


·发达地区职务侵占8万如何处罚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员工侵占了公司的财产,这种行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我国刑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员工利用职务提供的机会,将该单位的财产私自占有,且涉及的数额比较大的,会被判处五年以内的有期......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吗,有什么样的特征和内容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吗,有什么样的特征和内容一、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吗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称承揽人,......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后并不是所有人的婚后生活都是幸福的,还有很多人的婚后生活会遇到各种的问题,其中有些人会因为婚姻对象选择错误的时候,就会因为双方都厌倦对方,这就容易出现出轨的现象,婚姻出轨的话对......


·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缴费?
      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缴费?民事案件立案之后缴纳诉讼费的问题是关乎案件是否立案成功进入开庭安排的重要环节,立案后法院后开具发票告知当事人进行缴费,那么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缴费才能立案......


离婚诉讼中被告下落不明怎么办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