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们进行买卖房屋的时候,尤其是农村的房屋买卖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性。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样的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条件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
  (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
  (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农村村民将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论是将房屋出卖给本市的居民还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无效的。
  (2)农村村民将房屋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无论是本市的村民还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无效的。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为平衡双方的利益在合同无效后果的处理上,要全面考虑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增值、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对于购房人已经翻建,装修、扩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应对购房人的投入进行补偿。此外,让购房人返还、腾退房屋的同时,应当注意为购房人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购房人无房居住的,应当予以妥善安置。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包括:
  1、返还原购房价款及房屋原购买价款和现房屋价款之间的差价
  2、买受人因扩建、改建、装修使房屋增值的部分
  3、该房屋因拆迁而使出卖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
  以上损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确定损失数额。对于土地增值和拆迁部分补偿,合同无效后,根据出卖人负有主要责任,买受人负有次要责任的过错分配原则予以处理。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条件,如果是农村村民将房屋卖给城镇居民或者是卖给其他的村的村民,那么买卖就是无效的。另外,如果出现签订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我们是需要全面考虑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然后找到一定的合适的处理的方法的。
  
  
  
总结:在我们进行买卖房屋的时候,尤其是农村的房屋买卖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性。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醉驾事业单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驾事业单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


·新婚姻法中抚养费包含了教育费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定期支付抚养费,这个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按照规定,抚养费的......


·在中国出他项权证后几天放款?
      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的权力也在日益增强,那么,他项权呢,我们以房产为例,在中国出他项权证后几天放款呢?不同地区肯定有不同的规定,当然,国家法律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不是政府想怎样......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我国刑法对玩忽职守罪主体规定为“国家工作人......


·一、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赔偿?
      一、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赔偿?职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写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到就业局申请失业......


·合伙协议范本应该怎么写?
      合伙协议范本应该怎么写?合伙协议是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商议并同意后,所确立的一份书面协议。当你需要和他人合伙共同创立一份事业时,合伙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前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书内......


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