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费用的负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后段)。另依《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属于对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进行保全而言,此种费用可以作为公益费用,使之在债务人的总财产上具有优先受偿效力;在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受领标的物并因保管而支出费用的场合,对于该费用的偿还请求权,还可以在标的物上发生留置权。而在债权人事实上优先受偿的场合,其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则不再构成公益费用,因而不应当再发生上述优先受偿权。
煤矿公司于1998年至1999年欠某银行债务本金3945万元,利息526万元,A公司为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00年12月13日,汽车厂与煤矿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书》,约定煤矿公司将其吉山、赵楼、土型三座煤矿的整体资产和洗煤厂、其他设备、车辆等资产以6000万元价格转让予汽车厂,三煤矿的职工安置由汽车厂负责,煤矿公司此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和遗留亏损与汽车厂无关。
协议签订后,汽车厂按约支付了6000万元的转让款,取得了合同项下煤矿的资产,并将该资产全部投入安徽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并投资2000万元取得了相应的煤炭开采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但是,因法院对煤矿公司的部分资产采取了查封措施,致使汽车厂没有取得洗煤厂、其他设备和汽车等价值1700万元的资产。
在产权合同签订前,煤矿公司单方曾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吉山、土型煤矿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按照2000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以重置成本法评估认定分别为6518万元和3753万元。在资产转让后,矿业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于2001年5月31日为基准,对赵楼煤矿资产评估为2348万元。财务报表标明:1999年12月31日,煤矿公司的固定资产合计为169亿元;2000年7月31日,煤矿公司的固定资产合计为17亿元;2001年6月30日,矿业公司的固定资产净值为117亿元。
某银行于2001年4月9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煤矿公司偿还债务,并以资产转让明显低于评估价值为由,主张撤销汽车厂与煤矿公司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某银行的债务偿还请求,但以不属同一法律关系为由,对某银行撤销权的诉求予以驳回。2002年4月12日,某银行再次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某银行曾就该债务的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煤矿公司和A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执行终结。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一审认定:某银行诉讼理由具备了《合同法》第74条所列四项要点,在无法准确划分当时资产转让范围的情况下,整体性撤销了汽车厂与煤矿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汽车厂不服一审情况,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以上内容足以说明撤销权诉讼期间是可以支付价款的。
以上就是我们给您整理的内容。对于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这个问题相信已经迎刃而解了。撤销权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是相对熟悉的一项权利,在由债务纠纷的时候债权人都会有这个权利。在处理债务纠纷事件时一定要有一个冷静的头脑,对于价款要合理思考才会胜算。
总结: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费用的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后段)。另依《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没批捕是不是就无罪了吗?
一、没批捕是不是就无罪了吗?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
·根据刑法规定入室盗窃罪会判多久?
一、根据刑法规定入室盗窃罪会判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车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车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银行贷款也会被......
·吸毒构成犯罪的处以几日拘留
构成犯罪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最高期限不超过37天。吸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
·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以某种特定的形式约定了某件事的条款,形式包括了书面和口头约定两种。内容包括相关条款与违约责任以及期限等,受法律的保护并具有法律效力。现实......
·医疗纠纷处罚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罚内容有哪些?一、对有责任的医疗人员的处罚内容(一)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2)二级医......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