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离婚取证手段不可取

  
  
  在实践中,有时候婚姻的一方为了抓到对方外遇的证据,会偷偷到其外遇的对象家装监控器,其实,这是不合法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哪些离婚取证手段是不可取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离婚取证手段不可取
  
  1、引诱犯错
  
  引诱犯错是某些“离婚公司”的惯用伎俩。在接受一方的离婚策划委托后,在找不到对方过错的情况下,便导演出一些外遇的情境,采取偷拍偷录的形式,截取片段交给委托人应付了事。还有的,则故意征募一些社会青年,跟踪到对方的行踪后,在某一路段假扮熟人与对方打招呼、拥抱,拍得这样的境头来骗取委托人钱财。
  
  引诱犯错是对当事人人格损害最为严重的一种取证方式,其根本没有效力性不说,对当事人双方的情感伤害都大。委托方无法辨别情况的真假,只能认定对方有外遇的发生;对“过错方”而言,此种莫须有的罪名亦让自己伤心之极。和解的目的达不到不说,徒然使双方的矛盾激化,对于后期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都会带来极大的阻碍。
  
  2、私人侦探
  
  外遇确属一种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但此类过错对于夫妻财产侵害的影响并不大。理由是:
  
  (1)外遇并不是婚姻法所规定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要件之一,过错程度小,在法律上便给予了改过的机会;
  
  (2)由于客观原因,能够取得的证明外遇的证据会非常有限,不外是一次或几次外遇,证据所组成的情节相对轻微。
  
  为此,除非双方当事人曾对外遇的惩罚作出过特别的书面约定,从诉讼角度考虑,专门就外遇取证,本身就不是很有必要。
  
  3、捉奸在床
  
  在离婚过错证据的搜集中,捉奸在床的想法是与中国人传统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分不开的。但实际上,捉奸在床除了激化双方的矛盾之外,在诉讼中的意义并不大。法官很难凭一两次的捉奸在床而责令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为这并不符合婚姻法意义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责任构成要件。
  
  捉奸在床唯一的意义是,由于这一行为引发的夫妻冲突或受害方与第三者的激烈冲突,法院可能依此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但这一行为,无疑使夫妻感情修复陷于不可能。
  
  另外,若是在他人住处或是宾馆实施捉奸行为,往往会因取证手段不合法而根本不被法庭采信。白白浪费精力不说,还增添了自己的烦恼。
  
  二、外遇证据对诉讼的影响大吗
  
  夫妻一方“出轨”的证据无非起到两方面的作用:证明感情破裂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单以“出轨”用以证明感情破裂,还远远不够。因为法庭在认定感情是否破裂时主要考虑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重点在于调查了解婚后感情的发展方向,感情的主流状况;离婚的原因是可改变的物质或其它外在因素还是性格等无法改变的内因。因此,单以“出轨”证明感情破裂与调取“出轨”证据所付出的精力和时间是不成正比的。
  
  2、以“出轨”证明受伤害,要求赔偿。这部分存在证据瑕疵和客观上的困难。表现在:
  
  (1)“出轨”并不当然符合《婚姻法》规定提起离婚赔偿的标准;
  
  (2)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审理中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和共有财产分割才是必备的审理事项。
  
  (3)其它原因。
  
  所以,除非有特殊的需要,没有必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调查一方“出轨”的证据。
  
  很多人都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证据是很重要的,但有的人为了能够取得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不惜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这样获得证据肯定是不行的。那到底哪些离婚取证手段不可取呢,上文中已经进行了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在实践中,有时候婚姻的一方为了抓到对方外遇的证据,会偷偷到其外遇的对象家装监控器,其实,这是不合法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哪些离婚取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醉酒驾驶几年内不得考取驾照?
      在人们为应酬而喝酒开车的情形越来越多,当然也引起交通执法人员的注意。在相关的醉驾和酒驾的处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当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测试,若是超标的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其中就醉驾来说是比较......


·离婚财产转给子女手续是什么
      在我们身边,离婚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我国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的离婚率呈上升趋势。离婚似乎变得越来越容易了,但是由于离婚造成的纠纷也是十分常见的,这是由于离婚之后对于夫妻财产的问题处理......


·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
      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一、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


·有效遗嘱形式都有哪些?
      有效遗嘱形式都有哪些?一、有效遗嘱形式都有哪些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


·哈尔滨五警察超期羁押获刑超期羁押是什么意思
      在了解过国家对于相关的缉拿归案的办法与措施之后,更多的我们也是想要能够知道一下,对于超期羁押等相关的知识,那么什么是超期羁押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就是指,超过刑事诉讼的规定的羁押时间,......


·广东省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广东省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平时晚上的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工资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算定方法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


哪些离婚取证手段不可取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