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各个省市都有专门术语自己独特的道理交通处理的规定

  各个省市都有专门术语自己独特的道理交通处理的规定,根据每个省市的路况信息、车流量以及人员素质等制定符合自己本市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但一般都大同小异。那么接下来,的我们就以上海市为例,给您介绍一下有关于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处理,除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外,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管和协管部门)
  上海市公安局是交通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现场警戒线设置)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在勘查现场时,可设置警戒线;与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不得擅自进入警戒线范围以内。
   第五条(无名尸体处理)
  对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的无名尸体,公安交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市报纸上刊登认领启事;刊登十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理。刊登认领启事的费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预付。
   第六条(事故检验和鉴定)
  与交通事故有关的车辆、物品、尸体及道路状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专家进行检验和鉴定。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由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的专科医生或者专业司法鉴定人员进行检验和鉴定。检验和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检验费和鉴定费的支付标准、支付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担保)
  交通事故当事人属外省市流动人口或者境外来华人员,在事故处理期间要求暂时离开本市的,应当在本市寻找担保人,由担保人出具担保书后方可离开;无担保人的,须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方可离开。担保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居民身份证和本市固定居所;
  (二)有固定经济收入;
  (三)有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金的缴纳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抢救医疗费的预付)
  交通事故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预付;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其事故车辆;暂扣期限至事故处理结案为止。结案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车主发出领车通知,自领车通知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车辆仍未被领取的,暂扣的车辆作无主车处理。
   第九条(医疗单位提供的证明)
  医疗单位抢救治疗交通事故伤者,应当填写上海市公安局统一印制的《验伤通知书》,并开具伤情医疗诊断证明。对确需病休的,应当分别向伤者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休假证明。
   第十条(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一般按下列顺序认定责任:
  (一)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二)违反让行规定的;
  (三)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四)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学习驾驶员在学习驾驶时违章肇事,其教练员应当负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交通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前款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双方均驾驶机动车的,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第十二条(吊扣机动车驾驶证)
  对交通事故责任者除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时,需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吊扣期限为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吊扣期限为两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
  (三)造成一般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或者造成轻微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吊扣期限为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
  (四)造成轻微事故,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吊扣期限为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下。
  上述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以上海市为例的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的节选内容,上海市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中的条例都是以细微的视角进行规定的,里面交代了许多细节内容的处理办法,因此我们节选了其中较为普遍的问题的处理解决办法,其中包括了交通事故的此案常勘察,伤员的医疗费用和对肇事驾驶员的处罚等相关规定,以上为具体内容,供您参考。
  
  
  
总结:各个省市都有专门术语自己独特的道理交通处理的规定,根据每个省市的路况信息、车流量以及人员素质等制定符合自己本市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但一般都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公司注册的注册资金概念及规定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注册资金概念及规定有哪些公司注册的注册资金,是企业所拥有资产的总和,是一个企业拥有全部资产的货币表现,其作为一个企业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基础。可以说如果一个企业没有......


·他项权证办理需要30天吗?
      对于买房子很多人都是积极的,并且是迫切的,买房子就会涉及到房子的他项权利证书,因为贷款的时候,作为抵押的作用。那么关于他项权证办理需要30天吗?他项权证的办理根据地方不同,所以能够领......


·新车被高空坠物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现在小汽车已经走入千家万户,人们到4S店买到新车后,会停在小区楼下,如果居住在高层,高空坠落花盆等物品,可能将车砸坏,这会让车主闹心。那么,新车被高空坠物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这种情况......


·民事诉讼公告扣除审限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公告扣除审限的规定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生一些民事纠纷,一般可以通过调节来解决,如果调节实在无效,那么就可以进行民事诉讼了。既然是民事诉讼,那么,就不得不提到......


·车祸第三责任险人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车祸第三责任险人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


·一、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是什么?
      一、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是什么?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存在着监护关系,这种监护关系就是监护人承担严格责任的要件。因为未成年人对于自身的行为缺乏“辨别判断能力”,这种监护关系就包括:......


各个省市都有专门术语自己独特的道理交通处理的规定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