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

  
  
  夫妻离婚总会牵扯到孩子的问题,此时不仅需要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同时还需要对监护权的问题作出处理。那么一般来讲,父母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
  
  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二、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通过下面几个问题,您会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问题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1、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或母亲吗?
  
  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归给父亲/母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
  
  2、一方的收入比对方多,就一定会获得孩子监护权吗?
  
  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孩子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就看不到孩子了吗?
  
  孩子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4、如果我得到孩子监护权,对方就不用负担子女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直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这称为给付抚养费的诉讼。
  
  由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法院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5、孩子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孩子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如果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害其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未成年人的近亲属等有关单位或者有关人员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
  
  总之,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依法审查当事人的监护资格和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监护能力。最终对“孩子监护权归谁”做出判决。以上就是对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这个问题作出的解答。
  
  
总结:夫妻离婚总会牵扯到孩子的问题,此时不仅需要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同时还需要对监护权的问题作出处理。那么一般来讲,父母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呢?接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刑法上如何定义重婚罪?
      一、刑法上如何定义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要认定首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就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但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人数量庞大,一些工人在工地干活的时候难免出现意外,导致人身伤害。这时,其应该向北京市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的,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伤鉴定。只有拿到鉴定结果后,工......


·离婚后财产子女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
      离婚后财产子女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一、离婚后财产子女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离婚后子女的继承权是不会受到影响的,除非父母有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


·一、没签劳动合同我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我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行政拘留前陈述申辩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前陈述申辩的期限是多久?1、《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夫妻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