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社保属于薪酬福利吗

  一、社会保险与福利的联系与区别
  
  社会保险与职工个人福利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向职工支付的形式有相同之处
  
  一部分职工个人福利与社会保险一样,都不是以货币形式由用人单位直接向职工支付的。
  
  (二)同属于薪酬的范畴
  
  从前述的相关概念中可知,社会保险与福利均属于薪酬的范畴。
  
  (三)政策制定与项目名称是相互联系的
  
  例如职工遗属待遇、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待遇、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等职工福利性待遇,均在当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中央劳动部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作了规定。又比如:企业年金(又称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项目、从本质上说是属于职工个人福利,但名称却又称为“保险”。
  
  由于社会保险与职工个人福利有如此密切的联系,所以,人们很容易将两者混为一谈,有时将社会保险视为职工个人福利待遇,有时又将职工个人福利待遇说成社会保险的构成部分。因此,我们需要研究它们之间的区别:
  
  从社会保险与福利的概念可知,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两者的个性不同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普遍性等。而职工个人福利待遇,只有少数项目是国家强令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大量的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状况自行决定是否设立并支付的,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它也不具有互济性和普遍性。
  
  (二)两者的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的范围,是对职工出现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特定状况时,国家予以物质帮助的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而职工个人福利,是由用人单位为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保证其身体、健康等而建立的各种补贴性制度。它们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二、福利的概念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人们所说的福利是指“职工福利”,或称“员工福利”。职工福利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及自身情况,通过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解决职工个人难以解决的生活困难,方便、改善职工生活,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正常工作的一种社会福利。其可划分为职工集体福利和职工个人福利。而本文所谈的福利,主要是指职工个人福利,其内容包括:冬季取暖补贴,探亲假路费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正常死亡丧葬补助费等福利性补贴,以及职工遗属待遇、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待遇、带薪假期、企业年金、补充、各种商业保险等。另外,住房公积金也是一种职工的社会福利,由于管理等方面的区别,它与上述职工福利项目是有区别的,不属于劳动福利,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管理范围。
  
  三、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社会各方面筹集资金建立专门基金,在劳动者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它的基本特征:
  
  一是具有强制性,由国家法律强制实施;
  
  二是具有互济性,在国家规定的统筹范围内调剂使用社会保险基金;
  
  三是具有普遍性,其覆盖的范围应当是全体劳动者;四是具有非盈利性,由于它是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事业,所以它不能以追逐利润为目标。
  
  明白了社保属于薪酬福利吗?对于用人企业预防和处理因福利和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是十分有益的。对于职工来说,也能知道自己工资的组成,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和福利的分发程序和规定的不同也给我们了解我们的收入和看懂我们的工资报表有很大的帮助。我们整理的以上资料希望能帮助您,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总结:一、社会保险与福利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保险与职工个人福利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向职工支付的形式有相同之处一部分职工个人福利与社会保险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1、需对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合同法》从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无效等等与合同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系统、详......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


·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应作出妥善的处置,以尽量减轻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如果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费归属女方,那么男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


·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是怎样
      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是怎样一、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是怎样债权转让,也称为“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债的性质的前提下,债权人通过转让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债权转让的效力......


·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的情形有哪些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对于产生的债权债务,有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还会格外的进行保证的约定,同时就会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而保证合同中比较重要的肯定就是保证期间了,那到底这个保证期间......


社保属于薪酬福利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