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
生活中不乏同居人士,同居不同于单身,也不同于婚姻,既存在一定的人身关系,但又不那么紧密。因此,同居期间会产生很多争议,如同居时的财产归属,那同居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同居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二、同居时的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一般共有”是基于共同投资、共同经营而形成的,如合伙共有财产,出资合购的共有房屋等都不是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共有关系。因此,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相比,只是在解除同居关系的程序上有所不同,在财产上并无本质不同,因此其处理方式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相同。
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不少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都会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而在要是同居发生财产纠纷的,当事人需要积极的进行处理、解决,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海口律师。
总结:生活中不乏同居人士,同居不同于单身,也不同于婚姻,既存在一定的人身关系,但又不那么紧密。因此,同居期间会产生很多争议,如同居时的财产归属,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电子商务平台上价格欺诈如何维权?
电子商务平台上价格欺诈如何维权?可以举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一、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中,根据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
·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有哪些,有哪些方式?
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有哪些,有哪些方式?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制定了各项法律保障社会的安稳与和平。如果没有法律支撑国家,那么这个国家肯定不会像今天这样繁荣昌盛。判定一个公民是否有......
·网络发达的年代,大家也都纷纷选择了在微信聊天转账或者进行交易
网络发达的年代,您也都纷纷选择了在微信聊天转账或者进行交易。但是问题出来了,那就是不少人在微信中被骗了,微信被骗了30块举报是希望能够挽回自己的损失。微信被骗几十块钱的人不在少数,......
·民事案件打官司流程时间
民事案件打官司流程时间现实生活中,人们倾向于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官司”,但打官司一般流程较多,耗费时间也较多,很多人都认为打官司费时费钱又不一定......
·在法律上批捕由什么批准
一,在法律上批捕由什么批准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
同居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