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
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
债权债务询证函在获取审计者的基本信息的时候,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它的撰写是有一定的格式的。那么,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是什么样的呢?在撰写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
债权债务询证函 ?
日期: 索引号:
敬启者:
××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单位委托查帐的注册会计师,在其定期性审计本单位帐目之过程中,欲证明敝公司下列所结存或结欠贵公司之记录:
截止日期:此信乃作为函证之用,而非请求付款
贵公司应付金额预付贵公司金额
欠贵公司金额预收贵公司金额
如上述金额与贵公司帐目相符,请于下列空格签署。如有差异,请将实数详列于背面并加签署。
上述帐目若在截止日期后已结清,仍请邮回此证明书。
请填妥后将此表格务必直接传真至 注册会计师收(传真号:××××),并将此表格原件放入回邮信封,直接寄本单位之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市××区××路××号××大楼××楼,邮编:××××,电话:××××。作为其审核本单位帐目之用。
敬请确认所欠金额并请提供其明细表。
谨启(盖章)
本人已确认上述金额与本公司帐目相符
已确认﹍﹍﹍﹍﹍﹍﹍﹍﹍﹍﹍﹍﹍﹍
二、注意事项
1、分清银行余额的询证和银行发生额的询证。余额是某一截止时点之前所有发生额的最终结果,通过询证银行余额可以证实截止某一时点的银行余额是否真实存在。发生额是业务发生时的原始记录,通过询证银行发生额可以证实某一笔银行业务是否真实发生。如在验证投资人以货币资金投资时银行询证函就是对银行发生额的询证。在对资产负债表所列银行存款项目审计时银行询证函就是对银行余额的询证。
2、正确签章。发函方应该签署公章。复函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数据证明无误”、“数据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签署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不能以单位内部机构公章代替单位公章。
3、如实填写,及时回复。发函方应根据本单位帐簿记录如实填写,作为复函方的金融机构应根据原始记录核对,按银行询证函项目逐一填写,填写完毕后及时回复至会计师事务所,并按有关规定向发函方收取询证费用。
4、注意银行询证范围。银行询证不仅包括某一截止时点有余额的银行,还包括存款、借款、托管证券、应付票据已结清的帐户。因为有可能存款帐户已结清,但仍有银行借款或其他负债存在;也有可能借款帐户已结清,但仍有未付利息。
5、询证程序要恰当。注册会计师写好询证函交给被审计单位盖章后,应亲自将询证函寄出,不可将询证函交给客户,从客户取得询证函回函要评估回函的可靠性,不可粗心大意。
6、询证工作底稿要齐备。银行询证的名单、寄发询证函的邮费单据复印件、到银行实地询证的工作记录等工作底稿要齐备,附于银行有关项目审定表下。正确运用银行询证函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银行有关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综上所述,在撰写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的时候,我们要注意,一定要如实填写询证函中的基本信息,不可以造假,而且,只有正确签字盖章的询证函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们在进行填写之后,一定不要忘记签字和盖章,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总结: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债权债务询证函在获取审计者的基本信息的时候,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它的撰写是有一定的格式的。那么,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是什么样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
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工程从施工到工程验收合格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是双方按照合同或着法律规定约定的保修期进行履行质保期义务的期限。质保期内工程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
·取保候审后还有事吗?
取保候审后还有事吗?一、取保候审后还有事吗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还没有终结,是否有事应通过公诉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法院判决生效才能确定。因此,单纯的......
·房屋有他项权证过户流程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每个房屋都是有所有权的。但是有些时候急需用钱的时候,将房屋用来抵押,那么房屋就会形成他物权,需要办理他项权证,但是房屋有了他项权证之后,是不能进行过户的,必须要先注销他......
·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有工资吗
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有工资吗?1、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
·遗弃重病新生儿怎么判?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新闻,说的是遗弃新生儿的事情。其实有一些人是因为自己的儿女一生下来就有一些重病,实在是无力抚养才将这些孩子遗弃掉的,但是,即使是这样,也是属于遗弃罪......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专家鉴定组成员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
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