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哪里起诉

  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哪里起诉1、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以外的事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2、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二、相关法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结果,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实都是有可能出现不服的情况。但是,面对不同的当事人,却有不同的处理。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劳动者通常是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要是单位想要起诉,属于一裁终局的情况,则只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总结: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哪里起诉1、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离婚纠纷起诉状共同债务需要写在里面吗?
      一、离婚纠纷起诉状共同债务需要写在里面吗?需要写在里面;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


·病历造假司法鉴定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法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过程中,需要对病历本、诊断证明等书面材料进行认定,这些材料是帮助法院查清事实的主要证据。而一些医疗机构,为了逃避责任,对病历本进行造假,这时就需要鉴定机构对其......


·二手房过户怎么办理
      二手房过户怎么办理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前的法律分析和管辖选择
      民间借贷纠纷为典型的合同纠纷,起诉前要对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并确定原告和被告,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债权人借款的,如果该借款用于借款人夫妻的共同生活,也有......


·现如今,外出租房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相对的多
      现如今,外出租房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相对的多起来。对于当事人来讲,进行房屋租赁最好是不好发生纠纷,这样也能减少自己的麻烦,因此就有人想要避免租房纠纷的发生。那么实践......


·遗弃物的所有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遗弃物的所有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常常会遇到捡到丢失物品的时候,通常情况下会交给警察,但是如果该物品是别人遗弃的话,由于不知道物品的所有权,我们可能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么,遗......


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哪里起诉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