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工厂倒闭员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问题,当然,作为劳工,也是会受到国家劳动法的保护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厂倒闭属于工厂与劳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范畴,依法是需要支付给员工一定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标准在法规中也有相应的条款。
总结: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法律依据?一、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非法集资犯罪的常见罪名是什么?
      今世社会,不合法集资这种违法在我国是需求进行严厉打击的,在咱们的现实生活中刑法所规则的不合法集资违法的罪名涉及到的并不是不合法集资罪而是一些相关的违法,那么非法集资犯罪的常见罪名是......


·一、店面提前退租违约金是多少钱?
      一、店面提前退租违约金是多少钱?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


·审查起诉会不被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会不被起诉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17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


·注册资本变动何时公示?
      注册资本变动何时公示?在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后立即公示,公示注册资本变动、公司销户的时候都需要进行公示。注册资本变动的具体程序为:(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什么?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


·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为?
      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