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

  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
  
  在房屋抵押以获得贷款时,贷方往往会获得房屋的他项权证,在正常的情况下,贷款还清楚之后,贷方需要还给借方他项权证,和或者是注销,但是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您通常采用的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胜诉之后,去注销他项权证,这是很正常的,让我们来看一下相关的方法规定。
  
  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
  
  贷款还清后,银行如果不给他项权证,您可以自己向银行索取结清证明,带齐材料向房管局解除抵押,注销他项权证。
  
  整个解押的流程:
  
  1、您向银行预约还款,并成功还款则已经完成了。
  
  2、银行给您提供一份《结清证明》,一份《解除抵押申请表》,一本《他项权证》(小蓝本),一份《委托书》----银行委托您办理填写解除抵押申请。同时,银行会向房管局在网上申请解除抵押。
  
  3、到填写上以上材料后,带身份证,产权证和以后上所有材料到房管局,房管局会在您产权证有抵押章的后方盖章,并填写上解压日期。同时,收回《他项权证》。
  
  4、3天后,房管局完成您的产权归档,房屋可以和正常房屋一样抵押交易。房管局的效率各部相同,有的当前就可以。
  
  5、个案:
  
  一,银行根本就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没有给您产权证,只有一个《借款合同》,有的叫《抵押合同》,所以您还款后就不用去房管局了。这个和常规的最大区别是您的产权证上没有抵押权人(银行)的登记。
  
  二、也有可能银行去的房管局。你就看不到《他项权证》了,只要申请解压了就没有问题。
  
  反正他项权证是最终房管局收回的,您最可靠的办法是到房管局查下产权状况,什么都清楚了。
  
  房子被抵押后,房产证的他项权这一项会被注明“抵押”,即使人们在还完房贷后也必须到房管所办理相关手续,注销他项权里面的“抵押”,否则这套房子仍然会处于被登记状态。只有他项权被注销,房主才能行使房屋的其他权利。
  
  据了解,产权证正本抵押给银行后,按揭有两种情况,他项权证注销手续也不同:
  
  一种最简单的情况,购房者还完了贷款后直接联系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下客户只需要带着购房者的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保单副本和发票就能办理他项权证的注销手续,并取回自己的产权证。
  
  第二种情况稍微复杂点。根据开发商当时与银行的约定,除了重复上面那个过程外,有时购房者还要进行一个撤消抵押登记的程序,便是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后,银行或者购房者拿着还贷结清的证明前往房管所撤消抵押登记。
  
  但是,不同的银行和房管所都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这个得视情况而定。
  
  从上面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在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的情况下,有时不只是简单的行人民法院起诉,在胜诉之后去注销他项权证就可以的,有的时候还需要去注销抵押程序,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最最重要的还是要尽快的收回他项权证,万万不可以拖拖拉拉的办事情,不然就会延误时机。
  
  
  
总结: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在房屋抵押以获得贷款时,贷方往往会获得房屋的他项权证,在正常的情况下,贷款还清楚之后,贷方需要还给借方他项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股权转让办理常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权转让办理常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股权转让办理常识:1、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


·儿童有没有误工费凡是没有工作的人员
      儿童有没有误工费凡是没有工作的人员,都没有误工费,误工费是因为事故受到伤害,在治疗期间,工资受到影响,工作单位不给发放工资,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赔偿,所以,儿童和老人,都没有误工费的......


·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的伤残等级也是分为了实际的,但这肯定与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标准内容不同。其中六级伤残算是比较严重的伤残了,但也是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六级伤残。那么交通事......


·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
      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一、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


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