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有没有义务抚养子女?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有没有义务抚养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尤为如此。二、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1090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定义务,离婚时该义务随着配偶身份关系的解除而终止,离婚后不再有抚养费的给付义务,只有当一方生活存在困难时,另一方才具有“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的义务,该义务不是支付扶养费的义务。三、关于抚养权的注意事项是什么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次,根据《民法典》第1069条规定,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也就是说,双方离婚后,子女对父母都应该履行赡养义务,这与哪一方抚养孩子没有关系。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夫妻离婚后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属于谁。如果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在抚养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抚养权利,法院有权收回抚养权给到夫妻的另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的监护人继续履行抚养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基本都归属于女方。
  
  
  
总结:一、夫妻离婚后女方有没有义务抚养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此房坐落于( )
      此房坐落于( ),产权所有人( ),产权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使用性质:( )。二、该房价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先交付( )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


·绑架罪和故意杀人哪个严重?
      绑架罪和故意杀人哪个严重?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相比故意杀人罪比较严重1、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


·偷东西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偷东西金额多少可以立案按照《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


·法律规定的网络诈骗30万判多少
      法律规定的网络诈骗30万判多少年现在信息化社会已经在无形中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网络支付方式方式也越来越流行。但是伴随着网络发展而来的还有很多网络诈骗方式的出现。网络上的骗子数量逐渐增多......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


·多处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系数怎么计算?
      多处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系数怎么计算?1、多处伤残赔偿系数《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和赔偿指数......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有没有义务抚养子女?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