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镇政府开会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么?

  镇政府开会土地使用权有权转让么?镇政府无权转让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镇政府拥有使用权的土地,是国家通过划拨所得,而镇政府不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而是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该土地不得转让,镇政府无权转让。镇政府停止使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应当有所属县级人民政府无偿收回,收回的土地,可以出让。但出让并非有镇政府进行,而是由所属时限人民政府进行,市县土地管理局具体实施。国有土地出让并非竞拍一种形式,可以协议、招标、拍卖,但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该怎么进行?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2、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3、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综上所述,有权作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部门应该是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镇政府没有这方面的资格。土地使用权转让发生在二级市场上,而出让是一级市场行为。县政府可以采取土地招标挂牌及拍卖等形式出让土地所有权,拿到这项权利的会有土地使用证作为凭证。
  
  
  
总结:镇政府开会土地使用权有权转让么?镇政府无权转让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镇政府拥有使用权的土地,是国家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根据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的要求,那么应该在发生争议的六十日内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仲裁活动可以由仲裁申请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在我国怎么收集诽谤证据
      在我国怎么收集诽谤证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


·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
      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一、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违约金作了详细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


·一、交通事故死亡五五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五五责任吗?交通事故一方死亡可能会出现五五责任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叁年以下......


·遗嘱继承公证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遗嘱继承公证时间是怎样规定的遗嘱公证没有时间限制,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法律规定,如果是遗嘱指定继承,需要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


·抑郁症患者能不能结婚?
      前段时间有明星因为患上抑郁症,没有及时得到治疗和排解自杀身亡,再一次将抑郁症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有的人出于自身幸福考虑,拒绝与患有抑郁症的人恋爱、结婚。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抑郁症患......


镇政府开会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