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无罪处死刑的怎么赔偿,内容是什么?

  一、无罪处死刑的怎么赔偿,内容是什么?无罪却被判处死刑的情况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具体的内容是: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二、相关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如果公民无罪却被判处死刑属于误判的行为,针对这种行为国家相关部门是需要给予死者家属相应的赔偿的。计算方式以及需要赔偿的项目在上文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给予家属经济上的补偿,但是心理上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希望这种误判的情况今后能够越来越少。
  
  
  
总结:一、无罪处死刑的怎么赔偿,内容是什么?无罪却被判处死刑的情况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具体的内容是: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
      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一、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无过失医患纠纷是指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是医疗意外、并发症等其他原因所致,并非因医护人员责任性因素或技......


·一、醉驾拘役后可以保释吗?
      一、醉驾拘役后可以保释吗?醉驾拘役后是不可以保释的,因为拘役意味着已经判刑,则不适用于保释。保释应该理解为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对可能判处拘役管制的人,拘留后根据社会危害性......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需要现场报案的怎么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需要现场报案的怎么处理?1、单方轻微事故轻微事故的定义就是你倒车轻微的撞个墙,碰个电线杆之类的,痕迹明显,损失不大,轻微掉漆变形,如果你的车在价值15万及以下,你......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


·对方欠钱不还不给写欠条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不给写欠条怎么办?1、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没有借条,大家彼此都是通过诚信来完成借贷关系的,其实大部分人都......


·牙齿司法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首先,受害人可以得到因牙齿损伤而支出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必要的费用。其次就是根据牙齿受到损害的具体原因,受到损害的程度,根......


无罪处死刑的怎么赔偿,内容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