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文化局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文化局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文化局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文化行政部门有效实施文化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本规定规定的程序实施。
  
  法律、法规授权的文化管理机构和文化行政部门依法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实施文化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开地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
  
  (二)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三)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查处及时,程序合法;
  
  (五)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六)文明执法,秉公办事。
  
  第二章 管辖
  
  第四条:文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照职权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可以办理下级文化行政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下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其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时,可以报请上一级文化行政部门决定。
  
  第六条:文化行政部门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及时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文化行政部门或者其它行政机关管辖,受移送的文化行政部门对管辖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一级文化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七条:文化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检查或者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第八条:文化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将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告知当事人。
  
  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对当事人的告知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但是应当记入笔录。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文化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对当事人拟给予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文化行政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
  
  第九条: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执法人员必须制作笔录。文化行政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经复核能够成立的,应当采纳。
  
  当事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对于具体的问题有关的部门会进行合理的处置,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权益维护出现问题,但是对于具体的细节,自己可以按照有关的标准来进行,所以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是有法律保障的,因此对于具体的问题处理,需要自己不断的了解。
  
  
  
  
  
总结:文化局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文化局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文化行政部门有效实施文化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侦查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补偿吗?
      在如今的社会,一些单位的人事流动都比较大,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是比较常见的。我们知道,被单位无故辞退可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不过,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补偿吗?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


·非婚生子再结婚是否为重婚
      非婚生子再结婚是否为重婚一、非婚生子再结婚是否为重婚?非婚生子再结婚是有可能构成重婚的,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


·刑诉法第八十七是什么?
      现如今,违法犯罪现象不在少数,为了打击罪犯和各种猖獗的违法乱纪行为,刑诉法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国家因为有了这些法律才能维持社会治安的良好形态,为国民创造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接下来本......


·对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
      对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一、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行政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首先需要该商标属于注册商标,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您知道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主体包括哪些吗?而驰......


文化局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