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1、因公共利益需要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被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6、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法定继承人的;
  
  7、人民法院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没收土地的判决、裁定或决定的;
  
  8、闲置土地按收回方式处置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有土地回收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程序书面申请,并按下列情形提交材料:
  
  1、实施旧城改造或公益事业用地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拟用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规划用地许可证、立项批复、建设用地审批单、测量图、拟用地红线图、征地拆迁完毕回复单、征地拆迁补偿支付凭证、土地调整置换方案、收回土地使用权方案、征地拆迁明细表及土地证书等;
  
  2、闲置土地及其他情形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组织调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地籍图、闲置土地测量图、调查报告、土地登记及发证资料、用地批准资料、收回土地使用权方案等。
  
  三、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个人拿到国有土地后,可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使用年限未到期之前,发生特殊情况,比如城市建设方案调整、单位撤销停止使用划拨土地、城市拆迁导致土地计划调整的,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使用的一方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偿。
  
  
总结: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1、因公共利益需要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抢夺方向盘治安处罚以什么罪来定夺?
      抢夺方向盘治安处罚以什么罪来定夺?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罚;《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了哪些责任?
      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了哪些责任?许多市民手头上有多余的金钱,会选择到银行储蓄下来。国家为保障人民的利益和银行的职责,在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中有明确表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其中,储蓄......


·行政处罚听证的内容具体?
      行政处罚听证的内容具体有哪些行政处罚听证的内容具体有哪些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3.告知当事人听证......


·一、离婚协议书丢了民政局能给补办吗?
      一、离婚协议书丢了民政局能给补办吗?离婚协议书丢了的情况下,是可以到民政局补办的。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弱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一、弱电工程承包合同1、施工责任1)工程队独立自主,完成分包下去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指派一名熟练固定的施工负责班长,工程过程中我公司专指派现场负责人指导、监......


·年龄刚满17能进厂吗
      年龄刚满17能进厂吗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一条第2项“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