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用,且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是如果情势发生变更,小孩的抚养费用增加等,抚养小孩的一方或者小孩均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二、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过高怎么办?根据上述规定,子女抚育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或者同居关系解除后就子女抚育费的约定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而且又没有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的,个人认为可以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平原则予以调减。如果双方就抚养费用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调解协商或者诉讼解决。三、起诉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基于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请求权虽然与身份关系有一定的联系,但从性质上看,仍然属于财产权,因此,当事人请求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在离婚时已经就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及数额作出约定,那么,抚养费请求权已明显转变为一种期限数额明确的债权,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没有按期支付,则被抚养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对于各期抚养费,应从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时效。如果离婚时并未处理抚养费问题,则在需要抚养的期间,义务履因侵权的行为和事实处于持续状态,或者,一方并不知道其抚养义务存在,即不存在侵权问题,这两种情况下,都无从确定时效起算点。但前一种情况下,子女成年之日起,侵权行为终了,因此应从次日起起算二年诉讼时效。后一种情况下,虽不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问题,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自子女成年之日的次日起应当起算二十年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的,一般会在签署协议的时候约定好抚养费,不能说不支付,否则这样协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当初没有确定的,后期可以向对方主张抚养费,一般都是通过起诉解决。原告要提交对方不支付的证据、离婚协议书、对方收入证明等材料。
  
  
  
总结:一、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


·一次起诉离婚后多久可以二次起诉
      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但最终也是有可能不准许夫妻离婚的,此时可能之前的原告又想要进行第二次起诉,对此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时间要求,那一般一次起诉离婚后多......


·法律规定如何算加班费?
      法律规定如何算加班费?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小......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1、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2、16-18周岁属于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可以使用,只是某......


·轻微伤可以不拘留吗
      一、治安处罚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不再处罚;如果调解不能罚款或者行政拘留15天。2、拘留或罚款:(......


·工程质量资料验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资料验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本身建筑企业在如今建筑市场的蓬勃发展的状态下竞争就是有些激烈的,所以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重要问题都是依赖于所有的施工项目能够呈现出质量特别过硬的结......


一、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