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大多时候,行使抗辩权一般是在债务人在合同中对债权人使用的权利。但是想要顺利的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的知识,供您阅读了解。
一、什么是抗辩权
我国的《民法典》对抗辩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它将抗辩权定义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狭义上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狭义抗辩权包括: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保证中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民法典》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顺序履行抗辩权。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同时履行时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方在不为给付时也同时拒绝给付的违约救济权,所以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没有到了履行期,也就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对方未为对待履行义务。只有在对方未同时履行义务时,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自己的履行。这种拒绝是相互的,自己可以拒绝向对方履行,对方也可以拒绝向自己履行,最终的平衡通过同时履行而实现,或者以都不履行而告终。
三、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四、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
我国《民法典》已有明确规定。这是依据诚信原则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明确限制。另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附随义务:
1、通知义务
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方提供担保时应及时恢复履行
法律赋予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保护先为履行义务一方的债权,如因相对方提出担保措施而使债权得到了保障,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就不存在,此时应当恢复已中止的债务履行。这种法定附随义务也是对不安抗辩权的一种限制。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的《民法典》在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中明确的定义其抗辩权只能是由债权人行驶的权利。而且,法律中规定,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了保障,那么,此时就可以终止履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合同双方发生债权纠纷,最好是根据规定解决,这样就会为双方带来较少的麻烦了
总结: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多时候,行使抗辩权一般是在债务人在合同中对债权人使用的权利。但是想要顺利的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1)招标。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根据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条件,向潜在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招标是招标放单独所所作为的行为。正在这一阶段,采购机构所在经历......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会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
一、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
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一、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一)单利的计算方法:例如:甲与乙2012年7月7日约定乙必须于8月10日前支付货款100万元,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出卖人主张......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国家机关纳税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维护社会基础设施,故而任何单位、个人以及法人单位都是纳税主体,主要在进行了经济活动之后,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纳税的,一......
·高速追尾怎么处理
在高速公路上追尾了,首先应该注意人身安全,妥善处理安全为先。应该设置警示标志,然后报警。设置警示标识,目的是为了让后面的司机看到情况,避免再次发生连撞现象。如果追尾的地方处于紧急交......
·《行政处罚法》三十二条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三十二条的内容是什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