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法律相关规定高空坠物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关高空坠物伤及路人的新闻或报道,高空坠物已然成为了常见的热点话题。我们不仅可能成为高空坠物的直接受害者成为高空坠物的间接受害者。那么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高空坠物的处理流程有什么相关规定呢?
  
  一、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二、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4、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5、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三、高空坠物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四、高空坠物处理流程
  
  1、 发生类似情况,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设法寻找肇事者;
  
  2、 如有需要可向肇事者发出警告;
  
  3、 如果未能找出肇事者,在有需要时通知所有业户,并指出该行为的严重性;
  
  4、 拍照存案;
  
  5、 如有高空坠物引起有人受伤,管理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救护车及上报领导;
  
  (2)、协助照顾伤者;
  
  (3)、设法寻找肇事者或证人;
  
  (4)、封锁现场,等待安管人员到场;
  
  (5)、将一切有关资料记录在〈事件报告〉内;
  
  (6)、报告管理处主任并呈交书面报告;
  
  (7)、安排善后事宜:
  
  协助安管人员跟进调查处理。
  
  在以上的内容当中,我们主要介绍了高空坠物的危害如何预防、发生对物伤人事件后如何进行承担和赔偿以及高空坠物的处理流程。我们可以看出高空坠物防范还是很重要的,当事故发生时应当立刻进行处理。如果高空坠物伤人发生,又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那么建筑物当中除了能证明自己没有侵权责任的人以外,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总结: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关高空坠物伤及路人的新闻或报道,高空坠物已然成为了常见的热点话题。我们不仅可能成为高空坠物的直接受害者成为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公司法》认缴出资承担责任的期限是多久
      《公司法》认缴出资承担责任的期限是多久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会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会怎么判刑?现在我国的国民素质正在不断提升中,但是仍然有些人存在素质低下、打架闹事的现象,扰乱公共秩序,给他人造成伤害,这种行为即为寻衅滋事,有的人在犯这种错误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什么是产品检验合格证,如何办理产品合格证?
      什么是产品检验合格证,如何办理产品合格证?我们知道,为了保证购买的产品的和个性,生产者会在自己的产品上附上一份产品检验合格证。生活中,很多商品都是有相应的合格证的,对于消费者来说这......


·人民法院申诉开庭时间要多久
      人民法院申诉开庭时间要多久没有开庭的相关规定,但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


·仲裁院两月内未作出裁决是否合理
      仲裁院两月内未作出裁决是否合理?不合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


我国法律相关规定高空坠物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