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很有可能需要对这套房产首先进行价值上的评估,因为人民法院需要根据房产的价格收取相应比例的诉讼费,关于房产分割这是仅支付给人民法院的一部分费用,房产分割关键还是在于要找到一个比较资深的律师的,律师的辩护意见有的时候也真的对房产分割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总结: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是多少?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
·一、外包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外包工可以随时辞职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想离婚房子是老婆名字怎么办按揭房?
想离婚房子是老婆名字怎么办按揭房?1、想离婚房子是老婆名字属于按揭房的情况之下的话,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
·公司不正规签订劳动合同有用吗?
公司不正规签订劳动合同有用吗有些人找工作时,因为刚踏入社会,或者被欺诈跟不正规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公司不正规但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大多数人以为有劳动合同,即可以保障劳动者权......
·长沙征地补偿最新政策2023年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我国的行政单位,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必须按照既定的原则,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额,各地由于基本民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故......
·债务性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不同
债务性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不同一、风险不同对企业而言,股权融资的风险通常小于债权融资的风险,股票投资者对股息的收益通常是由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发展的需要而定,与发展公司债券相比,公司没有......
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