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的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人们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因此,有的时候借款就需要亲朋好友来介绍。那么,对于介绍人来说,借贷的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换言之,借贷介绍人要不要担责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借贷的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为此,如果你仅是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必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你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表示,则必须承担保证责任。《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条规定: “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二、借贷介绍人要不要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对保证人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希望这些材料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作为出借人,当您在借钱给别人时,最好是要求对方提供一定的物保或者是人保,这样更有保障一些。如果您不知道什么是物保、什么是人保,那么建议您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
总结: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人们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因此,有的时候借款就需要亲朋好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醉驾的严重性醉驾的危害
醉驾的严重性醉驾的危害,醉驾意味着喝酒很多,二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会让人手和脚的触觉降低,经常会有油门,方向盘的控制不好,喝完酒开车,人对光,声音的反应时间会延迟,会降低人对距离的......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
·公司法中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清算程序是什么?一、公司法中的清算程序是什么?公司法中的清算程序主要是:(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
·消防责任事故单位犯罪的判罚是什么?
一、消防责任事故单位犯罪的判罚是什么?消防责任事故单位犯罪的判罚是: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
·轻伤二级不批捕同案开庭是为什么?
一、轻伤二级不批捕同案开庭是为什么?检察院既然不批捕,肯定有可以不批捕的道理。轻伤二级,一般都取保,等案件到法院开庭时,可以判缓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股东现金借款给公司银行还款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
股东现金借款给公司银行还款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一、股东现金借款给公司银行还款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现金借款给公司银行还款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首先需要召开股东......
借贷的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