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代理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类?

  代理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
  
  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行使相关权利,这在我国的法律里有着明确具体的规定。不同代理人的种类,所持有的代理权利不相同,需要负担的法律责任也不相同。代理的种类是由代理的原因和行使的权利方式不同等进行区分的,下面本站的我们就本问题给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法律规定的代理包括的种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委托代理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在法定意义上代理的种类分为委托、法定及指定代理三种,其中只有委托代理可以根据相关具体情况对所代理事件作出判断处理,其他代理形式不能以代理人的意志为转移。当委托人提出终止代理,或委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必须终止代理。
  
  
总结:代理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行使相关权利,这在我国的法律里有着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般开发商在取得了售房资格之后,就可以开盘发售房屋了,此时就
      一般开发商在取得了售房资格之后,就可以开盘发售房屋了,此时就包括进行商品房的预售和现售。但对于购房者而言,无论是打算购买期房还是现房,这个过程中都有需要注意的细节。那到底买房子开盘......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什么生活中的任何东西,都是有质量要求的。建筑工程更是如此,质量过关了才可以被使用。我们常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们对于工程质量验收的大概理解就是相......


·借钱多少才涉嫌诈骗罪?
      生活中,朋友借钱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时候因为关系亲密等种种原因,很多人不好意思拒绝朋友的请求。但是,如果朋友借钱以后不予归还,是否构成诈骗罪呢??借钱多少才涉嫌诈骗罪?一般超过三千元就......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一、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可以。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


·劳动合同纠纷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纠纷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纠纷赔偿的情形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


·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步骤是怎样的?
      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步骤是怎样的?不管是想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这都需要发起人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实际办理了相应的手续之后,才能真正的成立公司,然后开展经营活......


代理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类?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