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履行拒绝履行两者的区别?
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我们往往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双方的权益,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瑕疵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的情况,那么,什么是瑕疵履行,什么是拒绝履行呢?从字面上不难理解,那比较权威的解释是怎样的,瑕疵履行拒绝履行两者的区别在哪里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整理了相关解答。
瑕疵履行拒绝履行两者的区别
(一)瑕疵履行
瑕疵履行在中国立法中称为“质量不符合规定”。瑕疵履行属于不完全履行的一种形态。与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相比,瑕疵履行虽然履行不完全,但尚有可认为履行的行为,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则属于无履行的消极状态。
瑕疵履行是债务人有积极的履行行为,只是由于债务人履行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利益遭受损害,故可称为积极的债务违反。瑕疵能补正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要求补正,并不负受领迟延责任。因标的物的补正而构成债务人迟延的,债务人应当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标的物虽能补正但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得解除合同。经债权人催告而债务人不为补正的,债权人得诉请法院强制执行。 瑕疵不能补正的,债权人得拒绝受领,请求全部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并可解除合同。债权人如仍愿受领,则可请求部分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当债务人的瑕疵履行使债权人的其他人身利益或财产利益受到损害时,便构成加害给付。因加害给付而致债权人的其他利益遭受损害的,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论是既得利益的损失还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债务人均应赔偿,当然,此时实际上已构成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债权人可选择行使请求权。
(二)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第一,是一种“毁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第二,是一种“抗辩”行为,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履行自己义务时,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一种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存在,就无所谓拒绝履行的问题。
2、须履行仍为可能如果履行已陷于不能,则为履行不能,只有在可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才构成拒绝履行。
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债务人的拒绝履行的表示,或者是明示的,或者是以行为的方式为之。无论以何种方式,债务人向债权人所表达的不履行债务的意思都是明确、肯定的。
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即债务人明知存在债务并且能够履行债务而不履行。债务人的故意由法官依具体情事作出判断,无需债权人举证。债权人只须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可。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债务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债务的,才能构成拒绝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因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或者是因为所附条件未成就,或是因为债务履行期限未到,则为正当行使权利或有正当理由,不构成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故意不履行债务。拒绝履行在债务违反的形态中属于比较严重的形态之一。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可能发生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也可能发生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之时;其表达方式可以是明示的,如向债权人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也可以是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如将届期应当交付的特定物另卖与他人。
看了上述解答,您明白瑕疵履行拒绝履行两者的区别了吗?我们总结下来就是瑕疵履行是合同虽然存在问题,但是债务人还是积极履行的态度,而拒绝履行就是一种消极的态度,这是不可取的。如果您对合同履行方面还存在疑虑,或者面对瑕疵履行和拒绝履行的情况时该如何应对,我们建议您可以向本站的在线律师寻求帮助哦。
总结: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我们往往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双方的权益,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瑕疵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的情况,那么,什么是瑕疵履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渎职由什么部门查处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一般的渎职行为,由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如果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犯罪,由渎职部门所在地人民检察......
·一、入职1年半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入职1年半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入职1年半被辞退是有经济补偿金,在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当中第46条作出的规定,如果说用人单位存在着一些规定,没有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话,......
·房贷夫妻债务继承有谁来继承?
房贷夫妻债务继承有谁来继承?一、有继承人的,房屋抵押贷款债务由继承人继承,并继续还贷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
·传销诈骗罪判刑几年
传销跟诈骗设计两个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经本单位负责热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进行技术改进的;......
·没有直接证据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直接证据怎么证明劳动关系有些人在参与了劳动的过程中,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因为工资、福利或工伤等适宜,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缺乏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有......
瑕疵履行拒绝履行两者的区别?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