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由于工业化生产中环境恶劣等原因,尘肺病也逐渐走进人们的视角。尘肺病作为工伤的一种,当然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要求工伤赔偿。那么,申请尘肺病工伤鉴定了什么时候赔付?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信息。
  
  
  怀疑得了尘肺病,应先到原工作单位取得职业史相关证明材料,再到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值得注意的是,该医疗卫生机构 需获得 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尘肺病人的劳动能力鉴定是法定的程序,全国范围内都是一样的 具体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商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为委员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提出鉴定意见。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尘肺病患者手中。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人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鉴定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鉴定到赔付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 。
  
  参考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综上所述,尘肺病工伤鉴定后,在一般情况下,申请之日后60天内就会作出结论,工作单位再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进行赔付。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尘肺病工伤鉴定了什么时候赔付的问题,感谢您的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总结: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由于工业化生产中环境恶劣等原因,尘肺病也逐渐走进人们的视角。尘肺病作为工伤的一种,当然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要求工伤赔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对欠钱不还失联了怎么办
      对欠钱不还失联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


·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


·没有辨认笔录就不能定罪了吗
      一、没有辨认笔录就不能定罪了吗?没有辨认笔录也是可以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


·一、民事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民事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一)申请和受理。(二)仲裁庭的组成。(三)开庭和裁决。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裁决是指仲裁庭在实体上对当事......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工程承包”这种现象想必您在生活中听说过,但是,大多数人很可能并不是很熟悉它的具体含义、条件以及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其实,工程承包实际上就是一种平等主体......


·重婚非法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重婚非法同居的区别是什么?一、重婚非法同居的区别是什么?重婚非法同居的区别是主要表现在: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