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可以强制羁押吗?羁押有关的规定有哪些?

  羁押是对于是剥夺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状态的一种形式,对于羁押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是羁押的话地点是不限的,是处于侦察阶段的,但是不可以随意羁押,那么下面就有本站的我们为您来解答对于法律规定的羁押相关资料,可以强制羁押吗?等问题。
  
  一、《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二、逮捕羁押的时间是多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期间届满后就要移送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可以补充侦查一次,期限为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提起公诉,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简易程序的审限是20天,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经高院批准,可再延长一个月。所以在进入法院程序前,最长的羁押期限是10个半月。进入法庭审理后最长羁押期限要以审理程序来定,简易程序是70天,普通程序是6个月。
  三、羁押的定义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以上资料就是本站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可以强制羁押吗?这个问题的解答,羁押是需要正当理由的,而且羁押是有期限,并不能无限期羁押,而且对于羁押人的健康因素是有明确规定的,所以羁押是不能随便进行的,如果在羁押期间有什么问题,可以到本站官网进行咨询。
  
  
  
总结:羁押是对于是剥夺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状态的一种形式,对于羁押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是羁押的话地点是不限的,是处于侦察阶段的,但是不可以随意羁押,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
      一、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三、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


·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双方的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等现象在我国频繁发生,这时我国近几年的离婚率也在不断的增加,在离婚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纠纷问题,其中就有关于财产的分割,在婚姻法中有关于房产分割的详细规定,来保......


·国有企业减资程序
      国有企业减资程序一、国有企业减资程序?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二、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


·法官和律师的回避规定的情形一般有哪些?
      法官和律师的回避规定的情形一般有哪些?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被拘留了单位能开除吗?
      被拘留了单位能开除吗公司不能因劳动者被拘留解除合同,但劳动者符合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被拘留,并非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女方离婚后还承男方债务吗?
      一、女方离婚后还承男方债务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


可以强制羁押吗?羁押有关的规定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