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怎么才是侵犯肖像权?
在现实生活中,他人实施了侵犯他人的肖像权的行为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以此为由,请求得到司法救济的行为,其诉讼请求都是会被司法机关所受理的,只有提供相关的证据,确定确实侵犯了肖像权,才能提出救济请求,那么,怎么才是侵犯肖像权?
一、怎么样才算是侵犯肖像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上述判决案例均将“新闻报道行为”与“营利行为”明确区分开来。但有时问题可能不是如此一目了然,新闻报道不会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一般惯例并没有法律条文的明确支持。尤其在某些社会文化生活类的报纸版面上,文字和照片的混合使用,既有新闻报道的性质,又有其他的客观效果。此时的照片除了能更形象地表达新闻信息外,对美化版面和吸引读者视线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此,照片就部分地承担起了审美欣赏的功能,这时,营利的成分就很难完全排除。服饰导报社侵权一案的一审和二审法院,都将某些肖像报道的形式不完全排除营利的成分的考虑,纳入到肖像权纠纷案的审理中。
二、侵犯肖像权赔偿多少钱?
一般来讲如果是对他人构成了侵权的话,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责任里面就会包括民事赔偿责任。那么你知道要是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该赔偿多少钱吗?本站我们搜集相关知识,将在下文中为您作分析。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 “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才会被认为是实施了侵权行为。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使用他人的肖像用作商业用途,且没有经过他人的同意的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是触犯了肖像权的行为,此时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
总结:在现实生活中,他人实施了侵犯他人的肖像权的行为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以此为由,请求得到司法救济的行为,其诉讼请求都是会被司法机关所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关于伤残的司法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关于伤残的司法鉴定等级标准总共有十级,从重到轻一一有序排列分别为一级到十级,程度依次递减。然而,由于您日常法律专业知识的淡薄,对于到底怎样算是一级鉴定,什么算是十级鉴定,可能也不甚......
·盗窃罪时效是多久,盗窃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盗窃罪虽然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但是犯罪分子构成盗窃罪后,由于某些原因没有被处罚,那么他的犯罪行为在经过了一定的时效之后,就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了。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盗窃罪的追诉......
·追肇事逃逸死亡的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追肇事逃逸死亡的刑期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
·恶意拖欠装修工程款的诉讼状应包括哪些内容
恶意拖欠装修工程款的诉讼状应包括哪些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车辆被套牌违章该怎么办
车辆被套牌违章该怎么办一、车辆被套牌违章该怎么办因车辆被套牌的,车主可选择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
·离婚时怎么对重婚行为认定
重婚行为属于《婚姻法》中规定的法定过错行为,要是夫妻因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具有这样的行为从而导致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则可以要求对方作出赔偿。不过需要先对重婚行为进行认定,那么离婚时怎么对......
根据规定怎么才是侵犯肖像权?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