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劳动合同在我们生活当中偶尔也是会出现的
空白劳动合同在我们生活当中偶尔也是会出现的,如果劳动者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的话,表示其同意以这种方式来签订合同,那么当我们在面临空白劳动合同要求举证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关于签空白劳动合同举证方式问题,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签空白劳动合同举证问题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文本管理作了以下规定:一是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是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是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文本必然有两份这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为“履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虽然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文本全部自己保管,不交劳动者。很多用人单位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只让劳动者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书上签名,签名后不给劳动者,发生纠纷时随意填写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出现劳动合同争议,提供证据往往遇到困难。这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更加如此。
(二)劳动合同文本未交付劳动者给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
由于有了《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必须提醒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问题上,现在不是劳动者被动,而是单位可能遇到风险了:
一是劳动合同必须给劳动者持有一份,并且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将承担法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给予赔偿。
二是用人单位单边持有劳动合同,或者虽给劳动者持有一份,但未保留送达证据,要证明这件事比较困难。如果劳动者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遗失或者不认可用人单位交付了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就必然陷入被动局面。
三是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的,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或不能证明已经交给劳动者,如果劳动者告你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不仅是赔偿损失的问题,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的问题就接二连三来了。
(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文本的举证方法
唯一能预防出现以上几点麻烦事的办法,就只有依法将双方签订好的劳动合同文本交劳动者一份,并保留已交付的签收证据。但是,即使用人单位办理了劳动合同文本签收手续,由于保管、归档、对应很麻烦,寻找起来不方便,很容易失误。因此,我在这里提一个小的建议:将劳动合同签收单印制在劳动合同文本后面,使劳动者签了字的签收手续和单位保存的双方签字的劳动合同文本连在一起,寻找、提供作证就方便多了。
(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文本至少要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因此,按规定保存劳动合同文本,不仅对劳动者有益,对用人单位同样有益。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的2年内,劳动者还可以投诉用人单位,保存了的劳动合同文本就是用人单位作申辩的很好的证据。附带保存的还有劳动合同的各种附件。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签空白劳动合同举证方式的相关问题,关于空白劳动合同的举证,如果说劳动者当时没有进行签字那么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举证是非常困难的,但是签了字就不一样了,关于这一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
总结:空白劳动合同在我们生活当中偶尔也是会出现的,如果劳动者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的话,表示其同意以这种方式来签订合同,那么当我们在面临空白劳动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婚前财产公证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有些热恋中的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往往对婚前财产公证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其实,要结婚了,对双方各自财产进行明确,这并不意味着双方今......
·成都社保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社保的全称是社会保险,是政府为居民提供的关于社会生活方面的保险。社会保险是一项福利制度,也是一项强制性保险,目的是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经济的良好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秩序。四川是我国的人......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
·一、公证财产分割怎么收费?
一、公证财产分割怎么收费?公证处的收费标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属于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因此,需根据合同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以下标准收费:1、标的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
·这个债权债务怎么算
这个债权债务怎么算一、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账面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核算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
空白劳动合同在我们生活当中偶尔也是会出现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