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有经济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由此来看,法律上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对员工本人没有造成任何的约束性,即便有期限,但法律也不允许公司在合同到期以后,在没有正当借口的情况下去辞退员工。所以正常情况下,合同到期以后公司若不想支付补偿金,基本只能续签。
  
  
总结: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有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其实我国法律中都是专门作出了认定标准的。而这也可以说是区分不同犯罪比较重要的内容,实践中交通肇事行为很有可能演变为交通肇事罪,这个时候就是看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


·来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只要是农民的地被国家占了,就会给农民赔偿所占土地的金额,但有些国家的赔偿款没有当时预想的那样,那么双方就会起争执,现在好多地方都是先把标准公布出来,再来征收土地,那就来了......


·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是无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什么是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有什么特点?
      什么是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有什么特点?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常会遇到缺钱的时候,这个时候贷款时人们解决途径的一种方法,经常在贷款的时候听到人们谈论到抵押担保,那么什么是抵押担保呢它又具有怎样......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一、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


·著作权是民事诉讼吗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有经济补偿金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