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7、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8、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9、公司产权没有公司法人和股东(股份制企业)签字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0、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1、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所签订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2、非自然人的分支机构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二、购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因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有很多原因都会导致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从这点上来看,虽然原则上购房合同在当事人双方都签字之后就会成立生效,但如果存在无效情形的话,那此时只能算购房合同成立,不过却不具有法律效力。当购房合同无效之后,可以深究导致无效的原因,然后看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4、...#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夫妻要离婚什么情况可要求补偿
离婚什么情况可要求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
·最新上海市闵行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闵行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17)》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闵行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可变更撤销的合同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特点:1、订立合同时存......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是重婚
什么情况下是重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
·征地听证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征地听证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征地,是国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其本质是为了建设生活环境更好的国家,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而参与征地的普通群众可以拿到征地的善款,过......
·法院刑事案级别管辖的移送怎么确定
一、法院刑事案级别管辖的移送怎么确定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1、基层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