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条件具备
去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条件具备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条件具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二、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①女方在怀孕期间;
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③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②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夫妻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但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此时若要离婚的话,可以由对方提起离婚诉讼,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离婚诉讼。不过,就算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也不代表夫妻最终就一定能解除婚姻关系。
总结:去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条件具备一、去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条件具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已经走到批捕阶段了肯定会被判刑吗?
一、已经走到批捕阶段了肯定会被判刑吗?已经走到批捕阶段了,也不一定会被判刑。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不管是拘留还是批准逮捕......
·假冒注册商标侵权物品价格认定是怎样的?
假冒注册商标侵权物品价格认定是怎样的?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了“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方法,对于已销售......
·离婚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羁押一日是否折抵一日刑期
羁押一日是否折抵一日刑期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比......
·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处罚
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处罚很多人认为,自己捡到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即使别人发现也不用归还给别人,其实,这个思想本质上就是错误的。如果数额过大,拾得别人的遗失物拒不归还的话,甚至还是违反......
·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怎么办一、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怎么办?《合同法》第62条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去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条件具备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