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险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我国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不存在离婚过错的情况下都是需要公平平等的分割处理的,但对于保险的分红只要是属于婚后的收益情况,那么双方都是有分割的权利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总结:保险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员工遭受工伤后,要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员工要求工伤赔偿,首先要做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鉴定,而工伤鉴定直接关系到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因此工伤鉴定流程显得尤为重要。那一般在员工遭受工伤后,要如何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呢?这是很多......


·离婚后成年子女抚养权是否存在?
      一、离婚后成年子女抚养权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也就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至子女成年之后就不存在了。然而,大多数子女刚满18岁时还在上大学......


·离婚过错方无权分不到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无权分不到财产吗一、离婚过错方无权分不到财产吗?离婚过错方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


·我国苏州医患投诉怎么办?
      我国苏州医患投诉怎么办?我国经济在迅速发展,而同时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也得到了促进,医疗水平逐渐提升,而这就造成了医患的纠纷,苏州医患投诉这个问题引起了您的注意。您都或多或少的不清......


·商标注册申请费用要多少
      商标注册申请费用要多少商标注册申请费用根据申请事项而定,申请注册的,一般按300元/件的标准收取。具体如下: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有关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一、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


保险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