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一、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可以的;
  
  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
  
  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个人申请所需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
  
  (2)个体户执照复印件 ;
  
  (3)商标注册申请书;
  
  (4)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公司申请所需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章)
  
  2、商标注册申请书;
  
  3、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流程总的来说大概需要14-16个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书(1个月左右), 实质审查(9个月) ,公告(3个月), 发证(2个月左右) 。
  
  二、什么样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①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
  
  ②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信原则,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
  
  (3)不正当使用商标:商标申请人不正当使用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严重的话会被撤销商标专用权。
  
  (4)商标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一旦过了10年并且过了半年的宽展期的话,那么这枚商标就会被无效。
  
  (5)商标三年未使用: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后,三年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于注册类别上的话,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该商标撤销。
  
  三、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结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一般是必须要经过注册之后才能进行受到保护的,而对于商标如果不合法就会宣告无效,但如果一些商标的类别有很多种,且一些与他人的商标相似或者是不合法的,那么就可以宣告部份无效,从而来保障他人的利益。
  
  
  
总结: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一、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可以的;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实物证据和书面证据的区别
      实物证据和书面证据的区别在法律层面上,涉及报案或者司法途径,证据往往分为两种,实物证据和书面证据。每种证据对于案件的审理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要判断二者之间的联系,需要心思缜密......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那个重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那个重一、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那个重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


·对著作权侵权责任的认定要件是什么
      对著作权侵权责任的认定要件是什么?1、侵犯著作权需要具有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


·自从我国将酒驾入刑之后,喝酒之后开车的人数正慢慢变少,但总会
      自从我国将酒驾入刑之后,喝酒之后开车的人数正慢慢变少,但总会有一些人无视法律的规定,喝酒之后存在侥幸心理而选择驾车。所以我国仍然存在许多因酒驾而被起诉的案件。我们知道,对司机进行血......


·既是有偿又是无偿合同是否存在?
      既是有偿又是无偿合同是否存在?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还有如下意义:义务的内容不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要较无偿合同中之注意义务为重。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


·应当到哪些机构收养孩子呢?
      应当到哪些机构收养孩子呢?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婚姻、对于子女抚养的态度都有了转变,很多人不愿意结婚,还有很多人不愿意生孩子。有很多人不想生孩子或者是没有生育的能力,会选择收养孩......


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