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消费者可以主张知假卖假惩罚性赔偿吗?

  消费者可以主张知假卖假惩罚性赔偿吗?
  
  一、消费者可以主张知假卖假惩罚性赔偿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二)销售假冒商品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1、《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司法解释(2004年):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虽有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但销售金额不属于数大,不构成本罪。应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卖假货工商局会怎么处罚?
  
  (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2、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4、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5、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6、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7、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8、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9、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10、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对提供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等措施,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经营者未按照责令停止销售或者服务通知、公告要求采取措施的,视为拒绝或者拖延。
  
  (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1、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
  
  3、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根据规定,商家有义务对自己售卖的商品质量负责,如果商家售卖假货不仅要对其进行罚款,严重的会被处以拘役,而销售的金额越大那么处以的刑罚也就越重。而销售的数额不大的,构不成犯罪可以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去处理。
  
  
  
  
  
总结:消费者可以主张知假卖假惩罚性赔偿吗?一、消费者可以主张知假卖假惩罚性赔偿吗?(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在深圳商标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深圳商标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商标申请是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企业商标注册的一个硬性规定,商标注册之后,企业就获得了一个合法的商业身份,并且在网上可以查到,就像一般的居民身份证......


·受让股权的股东能否被除名?
      受让股权的股东能否被除名?一、受让股权的股东能否被除名?1、受让股权的股东也有可能被除名,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能否可以开除股东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理论界对此也仍存在一定的分歧。然......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吗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吗一、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吗?担保期限两年是指在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期限不超过主债务的期限,同时有一个最大期限,不能够超过两年,超过两年......


·取消他项权登记费要收费多少?
      取消他项权登记费要收费多少?一、取消他项权登记费要收费多少?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


·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1、破产清算账务处理变卖财产,偿还债务是清算工作的主要任务。其账务处理程序是:企业破产资产与债务的清查———接管破产财产并建账(转入清算会计体系......


消费者可以主张知假卖假惩罚性赔偿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