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婚后财产分配必须要以书面的方式来确定吗?
年婚后财产分配必须要以书面的方式来确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在夫妻财产分割中优先适用,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定财产制执行。我国法定财产制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夫妻平分。不同类型的财产,夫妻财产的分割如下:(一) 房产分割问题。1、 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归属问题。如果按揭房产首付和按揭款都是在婚姻期间进行,则房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取得房产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当于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归属问题。首付一般只是房产价值的20%-30%,绝大部分按揭款可能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这时候应综合考虑首付的比例,婚后已共同还款所占比例,双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来考虑房产的归属,如果双方共同还贷的比例远远大于首付比例,应该可以将房产判给另一方。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产增值分配问题。不论是否办理按揭和房产证,婚前支付的购房款都应属于个人财产,其相应比例的增值也属于个人。结婚以后的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其相应比例的增值也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配。(二) 个人财产增值的分割。投资收益是体力或脑力劳动的结果,中间当然包含了另一方更多的家务劳动等投入的支持。因此,在婚前投资于公司或企业,婚后取得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三) 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分割问题。《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任何一方婚后的收入都是双方共同劳动的结晶。一方从事知识产权创作、发明或设计离不开对方在家庭事务、赡养老人、抚养小孩方面付出的劳动。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完成该知识产权即应分割。同理,如果是婚前创作完成的作品婚后取得收益也应认定为婚前财产。(四) 赠与财产的分割。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归一方所有。另外,我国《婚姻法》还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后的财产是可以进行分配的,而且在分配时必须要双方协商好,同时要以书面的文件来进行保障各自的利益,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办理好,避免在婚后的生活中出现各种的矛盾,从而影响到双方的关系。
总结:年婚后财产分配必须要以书面的方式来确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在夫妻财产分割中优先适用,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不明确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行政人员钓鱼执法在我国是否违法?
钓鱼执法,是我国最近一段时间新出来的一种名词。他主要存在于我国的行政执法当中,可以说是一种诱惑执法,很多人对于这种执法手段提出了批评。那么行政人员钓鱼执法在我国是否违法?那么,接下来......
·女员工哺乳期可以被辞退吗
养育子女是女性的天职,而对于女职工来讲,在工作期间怀孕生子也是能够理解的,生产之后还会有一定的哺乳期。那么此时单位是否能以此为借口辞退该女职工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女......
·云南盗窃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云南盗窃罪立案标准,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3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江苏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江苏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德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德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济宁、德州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鲁价费发〔2008〕178号济南、济宁、德州市......
·按揭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
按揭贷款买房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同时购房者也不要忘了其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想要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给自己造成的损害,就要了解清楚按揭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2023年婚后财产分配必须要以书面的方式来确定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