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 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 培训费用 直接经济损失 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 合理的调查费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到期之后也是不能随便的解除合同,而是必须要合法的续签,如果没有任何的理由进行解除,那么必定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而对于支付的标准就会按照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所以,劳动者自己的权益一定要自己保护。
  
  
  
  
  
  
总结: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可以进行报案的,交管部门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处理:第一种途径是推定事故责任。推定事故责任是说公安交管部门在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


·信用卡诈骗从犯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一些重大的信用卡诈骗案都是由团伙作案,其内部分工非常清晰,有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只要是团伙作案,就有主犯和从犯之分。通常来说,主犯承担的刑事责任更重一些,从犯的责任相对较轻。那......


·家暴保证书法律效力吗 ?
      家暴保证书法律效力吗?一、家暴保证书法律效力吗家暴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1.家暴保证书通常由施暴者自己写,因为是自己的陈述,而且由自己书写,通常是具有证据的效力,当起诉时是可......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立遗嘱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立遗嘱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


·谎称被侵害是假想防卫吗?
      谎称被侵害是假想防卫吗?当事人谎称自己被侵害,其实并没有发生这样情况,只是当事人自己想象的,基于此采取的自卫行为应该是假想防卫,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下面就是假想防卫的构成要件:1、不......


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