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未成年从犯可以批捕吗?

  一、未成年从犯可以批捕吗?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不批准逮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重点查清其是否已满十四、十六、十八周岁。对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难以判断,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认定的,应当不批准逮捕。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哪些情况下不能批捕未成年人?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不批准逮捕:1、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的;2、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3、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4、犯罪后如实交代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尽力减少和赔偿损失,被害人谅解的;5、不属于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的;6、属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系在校学生的;7、其他可以不批准逮捕的情形。综上所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不同,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手段也应当更加谨慎,尤其是执行批捕。原则上对未成年人从犯不逮捕,但是如果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有逮捕必要的,也应当对其批捕,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
  
  
  
总结:一、未成年从犯可以批捕吗?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非法同居期财产分配是什么?
      一、非法同居期财产分配是什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


·如今劳务的形式多种多样,也就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工作机会。我们从
      如今劳务的形式多种多样,也就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工作机会。我们从事各种劳务所得的报酬就是所谓的劳务费用,那么您知道劳务费用构成包括哪些吗?我们所说的应付职工薪酬和劳务费用是一样的吗?相信......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没有工资条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没有工资条怎么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误工证明,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


·在侦查阶段能会见律师吗
      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律师越早介入案件,就越能......


·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的规定有哪些?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的规定有哪些1.一般规定根据《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


对未成年从犯可以批捕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