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一、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可以
1.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
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
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
诽谤的表现形式有:(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
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商标侵权的相关情况认定,应当首先按照工商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商标侵权的相关认定情况必须严格对照相关行政法规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但中如果造成了刑事责任的,则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总结: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一、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法律规定中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多久
法律规定中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多久法律规定中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三十个工作日。无论是各省著作权登记还是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都差不多,都需要初审和复审,初审是确定该著作确实归文件......
·劳动合同第44条可以领取保险吗
劳动合同第44条可以领取保险吗一、劳动合同第44条可以领取保险吗?不可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故意侵犯他人肖像权犯法吗?
故意侵犯他人肖像权犯法吗?故意侵犯他人肖像权犯法,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责任,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1、太烦了,骚扰电话太多刑事辩护律师经常是“骚扰电话”的受害者,不仅有传统的骚扰电话例如要你办信用卡、要你买房子,而且有专属于律师的骚扰电话例......
·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是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是什么?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
·结婚的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的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